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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下車遭拒破窗逃跑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01日 10:5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佛山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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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日報訊 記者龐文彬通訊員韓文華、禪捕報道:乘坐城巴卻發現車已駛過目的站點,乘客傅某要求下車被拒後,強行拉扯方向盤導致城巴失控撞上路基,然後踢爛車窗跳窗逃離。昨日,傅某因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批捕。

  現年23歲的傅某,初中畢業後一直在佛山打工。3月12日上午,傅某和表弟從順德客運站搭乘禪運城巴,途經佛山大道季華隧道出口時,傅某發現過站了,於是要求司機停車。由於該處不是城巴停靠站點,司機當即拒絕。豈料傅某突然強行拉住方向盤威脅司機停車,導致城巴失控撞上路基。司機立即撥打110報警,車上乘客群情激奮,紛紛指責傅某。但傅某根本不予理會,堅持要司機開門放他走。

  這時,一名交通協管員過來詢問情況,並用對講機通知警察。乘客莫先生表示,傅某眼看警察快來了,於是用腳踢爛座位左邊窗戶,跳車逃去。

  傅某歸案後對其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我顧不了那麼多了,我知道很危險,但我只想下去,免得到了別的站還要自己花錢坐回來。”

  禪城區檢察院認為,傅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其行為觸犯刑法,應依法予以逮捕。檢察官指出,傅某為區區一己私利,置大多數人的生命財産安全于不顧。根據刑法規定,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傷、死亡或者公司財産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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