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不滿丈夫鼾聲大 臺一女子訴離婚獲敗訴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02日 17:4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新網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中新網2月1日電 據“中央社”報道,桃園縣羅姓女子無法忍受先生黃姓男子打鼾太大聲,以及要求索回女兒滿月時親友致贈的金飾,並要她跟女兒的戶籍遷至基隆,向法院訴請離婚。“最高法院”日前維持二審認定,判不準。

  法院判決指出,在網上結識的羅姓女子與基隆市黃姓男子于2007年10月間結婚後,育有1名女兒。羅姓女子不滿黃姓男子要求索回女兒滿月時親友致贈的金飾,並要她跟女兒的戶籍遷至基隆。另外,黃姓男子打鼾聲于20坪空間內都聽的到,讓她無法忍受而失眠。羅姓女子因而向法院訴請離婚。

  黃姓男子主張打鼾並非不治的惡疾,無法茍同羅姓女子為求離婚而否認他對家庭的貢獻,還將他塑造成一無是處的暴力行為者。

  法院審理認為,黃姓男子身為人父,依社會一般觀念要求妻子、女兒遷戶籍至他的住所並非不合理,而出於保管男方親友致贈金飾的動機,才向羅女索回金飾。另外,黃姓男子的身體機能未因打鼾而有任何障礙,非屬惡疾,雙方可協調降低鼾聲干擾,並非無解決辦法。

  法院一、二審都認為羅姓女子對婚姻破裂要負較高的責任,因此駁回羅姓女子要求,判兩人不準離婚;“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來源:中新網)

熱詞:

  • 女子
  • 離婚
  • 羅姓
  • 男子
  • 黃姓
  • 打鼾
  • 中央社
  • 丈夫
  • 女兒
  • 金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