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政策解讀》專欄
CCTV.com消息(新聞聯播5月27日播出):
國務院決定,今年將在全國範圍內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使全國2000多萬農村困難群眾受益。
財政部社會保障司副司長 由明春: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是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能夠維持當地農村居民全年基本生活所必需的吃飯、穿衣、用水、用電等相關費用來確定。
國家今年公佈的貧困標準是年人均收入693元,各地制定的低保標準原則上不應低於這一標準。申請低保的農村困難群眾由戶主向鄉鎮政府或村民委員會提出申請,村民委員會在開展調查、民主評議提出初步意見,並經鄉鎮政府審核後,由縣級民政部門審批。
低保對象的家庭收入經過核定後,低保金按照低保家庭的年人均純收入與當地保障標準的差額進行補助。根據民政部門的測算,給低保對象的實際補助金一般人均每月應不低於30元,即保證每人每天可買一斤糧的水平。
責編:張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