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首頁|搜視|直播|點播|新聞|體育|娛樂|經濟|房産|家居|論壇| 訪談|博客|星播客|網尚文摘

首頁 > 新聞頻道 > 國際新聞 > 正文

定義你的瀏覽字號:

美國僑報:封口費:假冒記者或是媒體困境?

 

CCTV.com  2008年11月03日 11:06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11月3日電 美國《僑報》發表社論指出,儘管提高學養、追求格調、崇尚道德、樹立信仰應該繼續得到大力的提倡,但絕大多數中國的新聞工作者並不缺乏義理良知和職業操守。因為他們既能在國家重大事件來臨之時義無反顧地衝鋒陷陣,也能對行業潛規則勇於“自揭瘡疤”。因此很明顯,封口費事件只是一個表象,媒體經營的路徑和方向才是關鍵。

  社論摘錄如下:

  一個多月前的小小礦難,竟然現在被挖出“猛料”而引起了軒然大波——因為報道汶川大地震和北京奧運會而累積起的中國新聞界的聲譽,也由此遭損。

  根據大陸媒體報道,山西霍寶幹河煤礦9月20日發生一起死亡礦工1人的責任事故,兩天內共23家“媒體”的28人以記者名義前往該礦,領取礦方以各種名義發放的“封口費”。此後,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山西省新聞出版局兩次派員調查,證實28人中持國家新聞出版總署“新聞記者證”的有2人,其餘多數則是假冒新聞單位的社會人員。

  中國即將在下一週六(11月8日)迎來第9個記者節——當前食品安全危機呼喚信息公開及時的氛圍下,在這樣的節日前夕,出現任何對媒體的信任危機都是令人憂慮的。因此,中華全國新聞工作者協會昨天就此事件迅即發表聲明,強烈譴責發放“封口費”的行為,並表示“對領取封口費的新聞界害群之馬應予嚴肅處理;對假冒記者之名進行敲詐勒索的社會人員應予嚴厲打擊;對新聞工作者正當的採訪權益應予以堅決維護”。

  消息一經披露,大陸網絡輿論自然議論紛紛:礦方發出的封口費為何真的奏效了(據説列名媒體均不曾報道該起事故)?何以假冒記者能夠拿到“封口費”?發放費用的名義怎麼會是訂報費、會員費、宣傳費?媒體該怎樣監視自己的隊伍?

  儘管官方表態將嚴肅懲處新聞界“害群之馬”和“假冒記者”,但這些問題的背後究竟還有什麼深層的機制性的內因——這是一個顯然並不容易回答的問題。

  然而幾乎與此同時,被媒體曝光點名的中國教育電視臺亦發表了有不少細節的聲明稿,承認由國家安監總局和某公司承制的《安全現場》欄目“在一個不合適的時間和不合適的地點向有關機構推銷並出售《安全寶典》光盤”的確是不合時宜的。”從該臺聲明所公佈細節中,人們可看到,由政府部門(安監總局)主辦製作的電視欄目,在煤礦事故發生前後向事主兜售一個節目光盤(是否合法出版物),即便沒有封口費的問題,似乎也已構成了某種潛在的、涉及利益交換的關係。

  然而人們也不應感到意外:當前中國的新聞傳播産業高度活躍,在創新大量信息産品、豐富社會文化需求的同時,卻也在媒體經營領域陷入困境:市場化大潮正壓迫著新聞機構的運行,媒體舉辦節目和産品經費不足,向社會尋求市場化的過程中難免觸及“危險的關係”;近年來出現大量的市場化媒體企業,也將壓力向行業生産者末端傳遞(官方一直在要求媒體實行采編與經營分離的政策,顯示記者的確承擔媒體的經營任務);至於記者生存保障條件達不到其實現公正客觀的媒體立場,也是現階段的另一客觀現實……

  儘管提高學養、追求格調、崇尚道德、樹立信仰應該繼續得到大力的提倡,但絕大多數中國的新聞工作者並不缺乏義理良知和職業操守。因為他們既能在國家重大事件來臨之時義無反顧地衝鋒陷陣,也能對行業潛規則勇於“自揭瘡疤”。因此很明顯,封口費事件只是一個表象,媒體經營的路徑和方向才是關鍵。

  媒體首先是一個社會公器,擁有向民眾真實和公正地傳播信息的重大責任。同時作為經營實體,媒體固然面臨著日益沉重的生存壓力,但絕對不能突破其道德底線,否則就失去了作為媒體的基本職業功能。在國家和社會不斷推進市場化的進程中,媒體機構是否正在因自身定位模糊而陷入機制困境,這是值得預先探究的。因此,在將假冒記者涉及的刑事案件問題作出處理後,還應回頭檢視媒體行業自身的機制,從梳理媒體經營與報道立場的關繫上重新確認新聞報道-信息傳播的交集點,並在其中設置一個“安全閥”,否則此類隱患只會越來越多。

責編:汪蛟龍

1/1
打印本頁 轉發 收藏 關閉 請您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