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核問題始於20世紀90年代初。當時,美國根據衛星資料懷疑朝鮮開發核武器,揚言要對朝鮮的核設施實行檢查。朝鮮則宣佈無意也無力開發核武器,同時指責美國在韓國部署核武器威脅它的安全。第一次朝鮮半島核危機由此爆發。
1992年5月至1993年2月,朝鮮接受了國際原子能機構6次不定期核檢查。1994年10月,朝美在日內瓦簽訂《朝美核框架協議》,朝鮮凍結其核設施,美國&&成立朝鮮半島能源開發組織,負責為朝鮮建造輕水反應堆並提供重油,以彌補朝鮮停止核能計劃造成的電力損失。
2002年10月美國總統特使、助理國務卿凱利訪問平壤後,美國宣佈朝鮮“已承認”鈾濃縮計劃,並指控朝鮮正在開發核武器。朝鮮則表示,朝鮮“有權開發核武器和比核武器更厲害的武器”。同年12月,美國以朝鮮違反《朝美核框架協議》為由停止向朝提供重油。隨後,朝鮮宣佈解除核凍結,拆除國際原子能機構在其核設施上安裝的監控設備,重新啟動用於電力生産的核設施,並於2003年1月10日發表聲明,宣佈退出《不擴散核武器條約》,但同時朝鮮表示無意開發核武器。
為了朝核問題的和平解決,中國政府積極進行多方斡旋,促成首輪六方會談于2003年8月在北京舉行,並確立了通過談判和平解決朝核問題的原則。
目前,六方會談已進行到第六輪。2007年2月13日,朝核問題第五輪六方會談第三階段會議通過《落實共同聲明起步行動》共同文件。同年7月,朝鮮關閉並封存寧邊核設施。10月3日,朝核問題第六輪六方會談第二階段會議通過《落實共同聲明第二階段行動》共同文件。根據這一文件,美國和朝鮮同意繼續致力於改善雙邊關係,向實現建立全面外交關係邁進。11月,朝鮮開始對寧邊3個核設施實行“去功能化”。後因朝美在核計劃申報問題上産生分歧,文件未能得到有效的落實。今年以來,有關各方就此進行多次磋商,以推動全面、均衡落實這一行動方案。
責編:張仁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