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華盛頓10月31日電(記者楊晴川 王薇)美國參議院外交關係委員會10月31日以17票贊成、4票反對的表決結果,同意美國政府批准《聯合國海洋法公約》。
這是該委員會第二次投票贊成批准這一公約。2004年,該委員會首次投票贊成批准公約,但未能提交全院表決。根據美國法律,政府與外國或國際組織簽署的條約需經參議院三分之二多數批准方能生效。美國輿論認為,在目前北極地區資源爭奪日趨激烈的背景下,這一公約提交參議院全院審議表決的時機已經成熟。
參議院外交關係委員會主席、民主黨人拜登説,有些國家在加緊爭奪北極資源,如果美國長期置身《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之外,將有損國家利益。共和黨議員盧格説,如果不批准公約,美國將無法通過國際法維護在北極的利益,在與其他國家的競爭中將處於不利地位。
布什政府也一再敦促參議院批准公約,稱這將明確美國海軍的行動權限。美國海軍作戰部副部長摩根説,批准公約將使美國海軍在“重建國際海上秩序”時有據可循。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于1982年在聯合國海洋法會議上通過,1994年生效,目前已獲150多個國家批准。公約規定一國可對距其海岸線200海裏(約370公里)的海域擁有經濟專屬權。
責編:李秀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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