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下午,經過約6個小時的傳訊,陳水扁被台灣特偵組送交收押,待台北地方法院裁定。圖為陳水扁被銬上手銬,準備乘車前往台北地院的一刻。檢察官認為,陳水扁涉嫌觸犯貪污治罪條例中的侵佔公有財物、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利用職務收受賄賂,以及觸犯洗錢防制法。當天上午,陳水扁第5度以被告身分被負責偵辦“國務機要費”及洗錢案等的台灣特偵組傳喚到案進行説明。 中新社發 黃少華 攝
中新網11月11日電 據台灣TVBS電視臺報道,陳水扁的羈押庭目前還在台北地方法院進行中,但是傳出陳水扁在庭上控訴,從特偵組要移送到台北地方法院的途中,有法警“打”他。
報道説,稍早特偵組檢察官朱朝亮詢問媒體,是否有陳水扁從特偵組走出來的畫面,原因就是陳水扁在庭上控訴,有法警在當時打了他一下,因此檢方希望媒體立刻提供畫面給檢方,以厘清這究竟是陳水扁的單方説法,還是確有其事。
責編: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