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消息 據臺媒中時電子報報道,吳淑珍是否出庭應訊,深受外界矚目,昨日(18日)竟在開庭前夕峰迴路轉。臺大醫院18日在函覆台北地院請求支援醫療設施時指稱,從吳淑珍過去病史分析,若有壓力或心情緊張情形,還是有生命危險。吳淑珍辯護律師李勝雄獲通知前往法院閱卷後,晚間隨即向法院遞出請假狀。
李勝雄昨天到地院閱卷時,看到臺大醫院下午給台北地院函文,在厚厚一疊的文件中,除以附件詳述應準備的醫療器材外,還以另一附件細數吳淑珍過去的病史,文件中並表明,當事人(指吳淑珍)過去有此病史,加以出庭將造成心理壓力,確實不排除發生當庭低血壓、休克等立即性生命危險。
據了解,吳淑珍16日曾委任律師向法院遞狀,表示她“幾近每天昏厥一至二次”,無法出庭;但合議庭以她未附診斷證明,且臺大醫院已配合法院做好醫療準備,吳淑珍出庭不致有立即的生命危險,駁回她的聲請。
臺大配合備援 另函覆性命危險
接近扁家人士指出,台北地院一直到昨日下午才通知吳淑珍委任律師閱卷,臺大醫院也是在下午才函覆地院,顯見院方之前的傳言和放話均非事實,要以輿論公審對當事人造成非到庭不可壓力。甚且,他們亦對地院緊急通知委任律師作法相當不滿,亦顯見地院是要把問題丟給當事人“責任自負”。
吳淑珍的身體狀況是否能夠出庭?臺大醫院先前在回覆合議庭,強調只要避免長時間應訊,並有適當醫療器材,到庭應訊不會危害生命及健康之虞。
沒想到,臺大醫院18日針對法院請求支援醫療設備,説明整個過程有那些應注意事項時,卻在回函中指稱,從吳淑珍過去的病史來看,吳淑珍出庭時,如果有壓力或有心情緊張等情況,還是會造成生命危險。
雖然臺大醫院前後函覆態度不一致,但昨日傍晚,還是依照法院的請求,也將支援的醫療器材,包括一張固定式矮床、氧氣瓶、一張可推入救護車的擔架床和消防局的急救器材,送到台北地方法院,院方安置在充當休息的第八法庭,充分做好吳淑珍的出庭準備。
法官下班才遞狀 法院措手不及
同時,合議庭依過去慣例,在開庭前通知吳淑珍的律師到法院找書記官閱卷。吳淑珍新委任律師李勝雄昨日前往閱卷後,在合議庭法官下班離開法院不久,前往法警室遞出請假狀,合議庭昨晚已來不及處理。
因此,倘若今早吳淑珍未主動到庭,合議庭才會討論下一步行動。
陳水扁任台灣當局領導人時每年有4800萬元(新台幣,下同)的“機要費”。2006年7月20日,國民黨籍“立委”邱毅向媒體出示總金額逾70萬元的8張發票複印件,指稱這些發票被陳水扁妻子吳淑珍用來虛報“機要費”,並認為“機要費”的使用隱藏著重大貪腐內幕。陳水扁“機要費”貪腐案由此爆發。
責編:孟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