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25日電 為給予大陸配偶在臺定居更多便利,臺當局“陸委會”發言人劉德勳表示,針對大陸配偶申請定居需檢附的財力證明文件的種類與範圍將大幅放寬,未來大陸配偶家庭年收入、動産與不動産估價總值都將大幅調降。
據“中央社”報道,“陸委會”25日召開會議,對放寬外籍配偶申請永久居留、規劃大陸配偶申請定居需檢附財力證明文件的種類與範圍做出報告。
劉德勳轉述報告內容指出,在申請大陸籍配偶來臺定居規定上,考慮部分大陸配偶並未外出工作,而是在家照顧老人與幼兒,因此將兩岸婚姻家庭的收入證明文件,由現行的每月平均收入需達基本工資2倍,調降為1.1倍。
在動産估價總值方面,從現行規定降低門坎為12萬元(新台幣,下同);不動産估計總值,也在參酌島內房地産實際交易價格後,由原先的需超過基本工資24倍,修正為80萬元。
劉德勳表示,除了針對大陸配偶申請定居的財力證明文件種類做出大幅放寬規定外,“勞委會”也正針對大陸配偶在臺工作進行相關評估,將儘速對外公佈,給予大陸配偶更多工作權。
此外,劉德勳表示,“內政部”也將針對台灣人口政策與移民政策,與大陸配偶相關的部分進行全面檢討,包括大陸配偶在台灣社會的角色定位、對台灣整體人口結構的影響等進行評估後,也將提到委員會討論,全盤檢討現行的外籍與大陸籍配偶來臺政策。
這項修正方案已經由臺當局“內政部長”核定,並將函送“行政院”審核。待核定後將發佈實施,使大陸配偶申請定居提附財力證明文件更加簡易。
責編:王文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