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海峽兩岸):據台灣《經濟日報》報道,台灣"陸委會"在26日開會後初步敲定了,"放寬縣市長赴大陸地區交流"的方案。根據方案規定,從7月3日起,台灣地區各縣市長可以向相關部門提出赴大陸申請。
報道稱,台灣"陸委會"26日上午邀集了各縣市首長及代表,討論"放寬縣市長赴大陸地區交流"的規劃。"陸委會"主委賴幸媛在會中表示,未來各縣市長只要能説明,赴大陸的目的是和縣市政務相關,不會逾越職權,就可以不必受限。
根據"陸委會"的初步規劃,未來縣市長要在登陸兩周前,向"移民署"提出申請,內政部門在受理後會在兩周內召開專案會議進行審查;如果碰到緊急事件,則可用書面的方式審查。不過,縣市長在返回台灣後,仍需向行政部門"研考會"提出專案報告。
責編:劉海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