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稱作是“吳淑珍條款”的台灣“新版公職人員申報法”,近日再度在台灣立法機構引發藍綠對抗。民進黨團再提新版修正草案,欲將條款中較為嚴苛的部分刪除,遭到藍營封殺。
被稱為“陽光法案”的新版“公職人員財産申報法”,有眾多嚴格規定,包括擴大申報範圍至字畫、古董、珠寶等,並將故意藏匿財産不實申報者,處以20萬至400萬元新台幣不等的罰金。
雖然“陽光法案”已經於今年3月在台灣立法機構獲得通過,但是民進黨團仍然多次提出修改版,刪除一些對吳淑珍不利的內容,因此修改版屢遭藍營封殺。
國民黨團書記長郭素春會中質疑,民進黨團提出修正版的“陽光法案”,刪除不利於吳淑珍的部分,根本就是阻擋“陽光法案”的最大幕後黑手。
因為新版“公職人員申報法”中的某些條款與陳水扁妻子吳淑珍有關,所以又被稱為“吳淑珍條款”。台灣行政機構計劃2008年10月執行這個新版“公職人員財産申報法”。
責編:劉莉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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