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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因恐嚇判囚九月上訴 “香港拉登”下月裁決

 

CCTV.com  2007年11月28日 17:18  來源:  

    中新網11月28日電 六年前化名“香港拉登”,威脅要在超?食品落毒的男子馬照聲,罪成入獄後一直對當年挺身舉報他的《東方日報》懷恨在心;去年出獄後為求報復,恐嚇要抹黑《東方日報》所屬的東方報業集團(下稱“東方”),今年六月再被裁定兩項刑事恐嚇罪成及判監九個月。他昨日(二十七日)到高院上訴,案件押後至下月十二日宣判。

    四十九歲的馬照聲今年六月廿七日被判監後提出上訴,高院原定在十月初進行聆訊,但他臨時辭退法援署委派給他的大律師,想實時自行向法庭陳詞,法官當時質疑其行為是“伏擊”律政司,決定把案件押後。他十月十六日獲准在上訴期間擔保外出,昨日上訴時已沒有律師代表。

    法官湯寶臣指,已看過馬照聲早前向法庭呈交的上訴文件,叫他毋須在庭上 覆述文件中提過的話,問他是否有補充。馬照聲隨即向法庭呈交一份補充上訴文件,其後沒有再作補充。另外,律政司早前已向法庭呈交文件,反駁馬照聲的上訴理據,昨日沒有補充。

    法官指由於雙方呈堂文件頗多,法庭要花時間考慮,暫未有裁決,並續準馬照聲以原來條件擔保,包括每週一及週四到警署報到。法官提醒馬照聲不要因此對上訴結果有幻想,如他上訴失敗,須返回監獄繼續服刑,故要為上訴結果“做好兩手準備”。

責編:王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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