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上午,民進黨前主席遊錫?的“特別費”案首次開庭。法庭傳喚了遊錫?,以及遊錫?妻子楊寶玉等4名被告。
遊錫?在進入台北地檢署時對媒體記者説,他不認為自己有罪,更不會認罪,他也相信法庭會還給他清白。
民進黨前主席 遊錫?:我認為,這樣的特別費制度,應該要加以檢討、改進。我沒有犯刑,沒有犯例,我無罪,所以我不會認罪。我希望法院能夠還我清白。
台灣特偵組於今年9月21日,對遊錫?的“特別費”案偵結後認定,從2000年10月起到2005年12月,遊錫?辦公室工作人員和隨從人員一共收集了他人發票238萬多元新台幣,為遊錫?報銷“特別費”。這一舉動涉嫌“偽造文書罪”和“詐領財物罪”,但遊錫?認為,檢方對它的起訴理由根本不成立,應該要起訴全台灣所有領取“特別費”的官員。
民進黨前主席 遊錫?:特偵組如果説要清查“特別費”這件事情,我認為他應該全面清查,應該針對在法律時效內所有的政務官,6500位全面清查,清查之後,該起訴的再起訴,不該起訴的就不應該起訴。如果我這樣的主張,因為工作量太龐大做不到,那特偵組也應該用其他的方式。
據了解,此次開庭是為了蒐集相關證據,與當事人進行答辯,並確定下次開庭時間。
責編:王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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