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台灣民眾收到的罰單沒裝信封,一些個人信息暴露無遺。公務部門解釋説,沒裝信封是因為經費不足。對此,國民黨的民意代表批評民進黨當局有錢蓋“入聯”的戳章,卻沒錢給罰單裝信封。
據台灣媒體報道,最近有民眾發現,收到的罰單沒有裝信封,地址、姓名、車號、身份證號碼等個人信息一覽無余。民眾説,這樣做身份證很容易被盜用。
記者:“有被盜用過?”
台灣民眾:“對。”
台灣民眾:“有必要稍稍檢討一下吧,小小改進一下,我覺得對我們來講會比較理想。”
對於民眾抱怨被侵犯了隱私權,公務局的官員卻説,這麼做是因為經費不足。不過有民意代表算了一筆賬,1萬個信封也就7000元新台幣,但是如果民眾信息被盜用,當局可能要賠償大筆金錢。
親民黨籍民意代表李鴻鈞:“只要是因為我們公務機關的疏失,依照“個資法”第27條,他們每個人可以求償2萬以上、10萬以下(新台幣),如果依照媒體登的每年幾萬份的話,一人求償2萬元,就多少錢了?”
更有民意代表批評説,當局有錢蓋“入聯”的戳章,卻沒錢給罰單裝信封。
國民黨籍民意代表林德福:“像這些“入聯”的戳章,再多的錢,反正拼“入聯”都可以花,但是惟獨在罰單上加一個封套,就斤斤計較,真的是成本太高嗎?”
更多精彩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