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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部":特別費條領部分 "行政院"應統一解釋

 

CCTV.com  2007年10月06日 09:36  來源:  

華夏經緯網106訊:據台灣媒體報道,臺“審計長”林慶隆昨天在“立法院”表示,“首長”特別費條領部分是否為實質補貼,或“大水庫”、“小水庫”觀念,這段期間大家似有看法不一致情況,“我個人覺得應該有這個必要”。

 

據報道,“立法院”邀林慶隆列席報告2006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及“中央政府”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劃特別決算審核報告並備詢。國民黨籍“立委”陳傑要求林慶隆,“審計部”應召集協調司法與主計機關,針對特別費領據部分,即不需單據核銷部分統一見解。林慶隆表示,若主管機關有統一見解,審計機關審核時就有明確標準,但這是行政職責,主管機關應重視並響應社會呼籲。

 

此外,陳傑詢問,“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偵辦前高雄市長謝長廷特別費案,對有人未實際消費,卻拿別人的發票核銷,已觸犯偽造文書與貪污罪嫌,卻不起訴的狀況,“審計部”能否主動要求檢察機關偵辦?林慶隆説,當事人應秉誠信原則,對提供的單據負責。“審計部”最近會取得這些起訴與不起訴的詳細內容,依規定處理。

責編:劉莉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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