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9月30日訊 連惠心控告前民進黨“立委”段宜康誹謗案,雖然“刑事”部分法官判決段宜康勝訴,但“民事”部份卻要求段宜康必須在四大報上刊登廣告道歉,段宜康今天召開記者會強調,連戰逃漏稅是事實,他絕不會道歉。
據台灣中廣新聞報道,2004年“總統”大選前,段宜康在扁呂競選總部參加鄭文燦主持的記者會時,公佈一份1991年,台北市國稅局送交給台北縣稅捐處“連惠心所得稅個案調查資料”的公文,來指控在1991年擔任“台灣省主席”的連戰逃漏稅,隨後就遭到連惠心控告誹謗,結果刑事部分段宜康勝訴,民事部份法官判決段宜康必須登報道歉,段宜康29號召開記者會強調,連戰明明就逃稅,但是卻躲在連惠心的背後,因此他絕不道歉。
段宜康表示,他也考慮要申請釋憲,為何刑事法官判他勝訴,民事卻還要道歉。
責編:劉莉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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