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評比方法
1、評判規則
評判規則以加分項來確定最終優勝者和作品,以每項要求的得分相加總分來決定參賽作品和作者的成績。
(1)作品是否充分表現了此次大賽的設計主題及宗旨,體現“武林大會”的內涵;
(2)作品是否具有獨創性和原創性;
2、具體評判方案:
(1)符合武術的傳統文化內涵:
體現中華武術千百年源遠流長的傳統文化精髓,在服裝面料、款式、圖飾上充分表達武術傳統文化的特徵。
(2)符合武術競技特點和實用功能:
尤其是運動員服裝,充分體現武術的競技特點,包括服裝的透氣性、可延展性、防護性等運動要素。
(3)民族與時尚相融合:
充分體現中華民族傳統文化核心,在此基礎上,突出時尚元素,兩者融合度作為評分基礎。
二、評比流程和時間安排
F 初賽階段:參賽作品及參賽申請表送抵截止日期為2008年1月12日
l (以當地郵戳為準),未能在截止日期前寄達的作品不予參賽。
l 2008年1月3日組織專家對設計效果圖進行評審,初選出20個系列進入決賽,即時發佈入圍信息,並根據選手聯絡方式通知各位選手。
l 2008年1月28日參賽選手將製作完成服裝提交至組委會。
l 2008年1月31日將參賽入圍作品進行試衣及拍攝。
l 2008年2月1日—2008年2月28日為大賽作品推廣時間。
F 決賽階段:
2008年2月28日進行動態評審,入圍選手將參加CCTV-5節目錄製,現場模特表演,展示最終服裝整體效果,評委現場評分決出名次。
F 武林盛典晚會:2008年3月6日晚, CCTV-5黃金時段播出。
三、評委組成
中外著名服裝設計師、我國運動服裝行業知名專家、權威服裝評論家、時尚界權威人士及著名媒體編輯等。
責編:賈文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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