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弟子聯名以“侵佔財産”罪狀告王德顯 |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09月19日 08:30 來源:
新京報(實習生張晨熙 特約記者陶冶)消息:昨日下午,王德顯曾經執教的火車頭馬拉松隊三名退役女隊員艾冬梅、郭萍、李娟,以王德顯“侵佔財産”罪正式向北京海淀區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這是繼去年十運會興奮劑事件當事人孫英傑向王德顯及相關部門討要工資及獎金後,又一起與王德顯有關的工資及獎金糾紛。
艾冬梅、郭萍、李娟三人追隨了王德顯8年之久,在這段時間內獲得過不俗的成績,曾摘得北京國際馬拉松、大連馬拉松、波士頓馬拉松等比賽的桂冠。
作為本起訴訟中的兩位主要人物,艾冬梅、郭萍分別在訴訟請求中要求法院依法判決被告王德顯侵佔財産罪,要求王德顯返還原告(艾冬梅)人民幣5萬元,返還原告(郭萍)5.1萬元侵佔財産。
據艾冬梅的訴訟狀中所寫,被告王德顯作為火車頭體工隊教練,在執教期間,以隊員年齡較小為由,將其工商銀行存摺代為保管,直至2006年5月28日,原告(艾冬梅)發現其工行存摺中2萬元人民幣被被告王德顯擅自取走,並拒絕歸還。此外,原告在2006年5月20日才發現其有一個農業銀行存摺,挂失時僅僅只有6000元,其餘3萬元被王德顯取走。
據稱,王德顯“私吞”的款項包括工資和訓練費兩部分。從1999年起,隊員工資由現金改為工行存摺發放,但艾冬梅和郭萍分別於2002年和2004年才拿到存摺,當時郭萍存摺裏餘額僅僅為7000元,而艾冬梅存摺裏只有2000多元。之後為了防止教練員私吞隊員訓練費,2000年9月火車頭又將訓練費下發方式改為用農行卡的形式,但直到今年3月,艾冬梅她們才第一次知道有這麼一個農行卡。而艾冬梅及郭萍在訴狀中提到的5萬元及5.1萬元的款數,正是從其工行存摺和農行卡上計算得出的。
■原告律師
許子棟:我對打贏官司有信心
本報訊(特約記者陶冶)昨晚,記者也對艾冬梅等三人的代理律師許子棟進行了採訪,據許律師所説,這次起訴是按照民事侵權訴訟的程序走的,之所以沒有直接走刑事訴訟,許律師表示因為“種種原因放棄了”。
當記者向其詢問對本次案件的勝算有多高時,許律師聲稱並沒有100%的把握,“畢竟案件還沒開始審理,最後的結果怎麼樣誰也無法估計。但是根據我們目前手中掌握的大量證據來看,我個人對這樁官司還是比較有信心的。”
據悉,北京海淀區法院已經正式受理了這項民事訴訟,案件受理費將由原告艾冬梅等三人先墊付,王德顯將於數日內接到法院傳票。由於案件尚未審理,艾冬梅等三人沒接受採訪。
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條,“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責編:賈文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