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俱樂部欠薪糾紛 王寶山:深足搞人身攻擊 |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11月28日 18:03 來源:
中國足球報消息:上周,中國足協仲裁委員會對深圳俱樂部和原教練班子雙方的欠薪糾紛進行了審理,王寶山和深足俱樂部雙方進行了證據交換,並當庭辯論,仲裁結果將於近日作出。
由於深圳俱樂部最近在媒體上發佈了一些針對王寶山的消息,王寶山看過這些稿件後非常氣憤,認為“深圳俱樂部在撒謊”。在接受《中國足球報》記者採訪時,他逐條對深圳俱樂部的説法進行了辯解。王寶山甚至揭露了深圳俱樂部用威迫的手段來解決欠薪危機。
對於李虹接受媒體採訪時使用的人身攻擊字眼,王寶山表示不排除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權益的可能性。
欠薪數額
王寶山告訴記者,他的合同為兩年,至2007年12月31日到期,合同規定俱樂部如果單方解除合同,俱樂部不但要一次性支付完剩餘的工資,還將支付20萬的違約金。合同內王寶山的主要收入分成三個部分:第一部分是每個月的工資;第二部分是比賽的獎金;第三部分則是保級獎金。合同中規定王寶山第一年的合同工資是每月3萬元,第二年每月為4.5萬元,目前王寶山的工資只發到今年9月份。所以違約金全部算下來為86萬元,除此之外,比賽獎金則差了大半個賽季,保級獎也沒有發放。除了這些之外,王寶山還在球員轉會時為俱樂部墊付了15萬元,這些金額的總和,就是深圳俱樂部所拖欠的薪水。
王寶山告訴記者,他在和深圳俱樂部協商的時候,俱樂部提出“墊付的轉會費”和“違約金”用打白條的方式解決,但前提是讓王寶山寫一份“雙方合同終止,互不相欠”的協議,“我當時就拒絕了深圳俱樂部的要求,因為這明顯是霸王條款。但是俱樂部的財務人員對我説,不簽的話,一分錢都不會給你。”
球隊管理
“尹小龍事件之後,7月21日,俱樂部向深圳體育局發了文,文上説中止謝峰的領隊資格,並對他進行罰款,領隊職務由王寶山兼任。但是這個處罰決定並沒有在隊裏公佈,謝峰也一直留在球隊當中,我也是事後才知道深圳俱樂部曾經作出過這樣的決定。既然深圳俱樂部已經認定責任在領隊,也沒有對我進行處罰,甚至讓我兼任領隊,為什麼現在又開始指責我呢?至於尹小龍在辱罵裁判後,贊助商金威啤酒作出的罰款,那是贊助商對深圳俱樂部的所做所為發泄不滿。”
王寶山對深圳俱樂部説他管理不力、缺乏自律極為憤慨。“中指事件發生在3月份,事情發生後,我通過平面媒體、電視媒體誠懇地向球迷道歉,並給中國足協寫了檢查,俱樂部也對我進行了罰款。如今又被提了出來,明顯是在炒作,這跟我的工作合同毫無關係。”
至於陸博飛,王寶山認為自己並沒有責任,“如果球員住在隊裏夜裏偷偷跑出去,那是我的責任。可是我來到深圳俱樂部的時候,那些已經成家的隊員就已經開始實行走訓制度,我作為主教練根本無法管理8小時之外的事情。”
外援糾紛
丹尼爾的情況很特別,在今年聯賽上半程結束時,深足就已經拖欠了丹尼爾合計4萬美元和7萬多人民幣的獎金。可為什麼在補齊獎金後丹尼爾會突然消失呢?王寶山告訴記者:“丹尼爾是個孤兒,是他的哥哥把他帶大的,可是今年他的哥哥得了絕症急需用錢,作為家中惟一高收入的丹尼爾,多次向俱樂部追要薪水,都沒有結果。因為追要薪水,丹尼爾從6月份就不參加訓練了,俱樂部為了讓丹尼爾繼續參加比賽,俱樂部直到8月1日才支付了丹尼爾薪水,但同時給了丹尼爾一份解約合同,希望他能在與深足解約後重新簽署一份新的合同。由於他的哥哥已經去世,丹尼爾精神上受到了很大的打擊,合同終止後,立刻離開深圳也是情理之中。俱樂部之所以拖欠外援的工資,是因為俱樂部在賽季中期就已經感覺可以保級了,就不想再給外援錢了。丹尼爾走的時候正是球隊急需用人之際,讓教練組很被動。”
追討薪水
“我9月份就已經向深圳足協要求欠薪仲裁了,可是最終毫無結果,我才到北京要求中國足協進行仲裁的。最近有很多報道説是因為教練員的房間被撬,我們才開始向俱樂部要錢的,其實並不是這樣。這是深圳俱樂部在混淆視聽。”王寶山最後説。
責編:劉鑫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