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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屆全國冬季運動會冬季兩項競賽規程

 

CCTV.com  2008年01月10日 15:41  來源:  

  一、競賽日期和地點:

  2008年1月20~26日在黑龍江省亞布力滑雪場舉行。

  二、參加單位:

  解放軍、呼倫貝爾市、長春市、吉林市、通化市、白山市、黑河市。

  三、競賽項目:

  1、男子:個人20公里、短距離10公里、12.5公里追逐、集體出發15公里、37.5公里接力;

  2、女子:個人15公里、短距離7.5公里、10公里追逐、集體出發12.5公里、36公里接力。

  四、參加辦法:

  (一)參加資格:

  1、在2006/2007年度全國錦標賽或冠軍賽中取得有效成績的運動員,或在2007/2008年度全國錦標賽中取得有效成績的運動員。

  2、各單位可報運動員基數3人。

  (二)各單位工作人員按運動員人數4比1配備。

  五、競賽辦法:

  (一)執行國家體育總局冬季運動管理中心審定的最新競賽規則。

  (二)競賽日程:

  1月20日,10:00男子個人20km,13:00女子個人15km;

  1月22日,09:00男子短距離10km,10:30女子短距離7.5km;

  1月23日,10:00男子追逐12.5km,13:00女子追逐10km;

  1月25日,10:00男子集體出發15km,13:00女子集體出發12.5km;

  1月26日,10:00男子37.5km接力,13:00女子36km接力。

  (備註:如天氣變化,日期可作調整)

  六、錄取名次與獎勵:

  按第十一屆全國冬季運動會競賽規程總則規定執行。

  七、報名和報到:

  按第十一屆全國冬季運動會競賽規程總則規定執行。

  八、裁判員與仲裁委員會:

  (一)技術代表、競賽長、競賽秘書、場地主管、線路主管、靶場主管、計時主管由國家體育總局冬季運動管理中心統一選派。其他裁判員由國家體育總局冬季運動管理中心與承辦單位協商選派。

  (二)仲裁委員會人員組成和職責範圍按規則規定執行。

  九、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十、本規程的解釋權歸國家體育總局。

責編:盧芳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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