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競賽日期和地點:
2008年1月18日—21日在黑龍江省亞布力滑雪場舉行。
二、參加單位:
解放軍、撫順市、長春市、齊齊哈爾市、牡丹江市、黑河市。
三、競賽項目:
男、女空中技巧:
個人規定動作:男子bFdF和bdFF,女子Blf和bFF
個人自選動作:男女不限難度的兩跳不同動作,不得與規定動作重復;
3人團體。
四、參加辦法:
(一)參加資格:
1、持國家體育總局冬季運動管理中心2007/2008年度運動員註冊證。
2、各單位可報運動員基數3人。
3、參加第20屆冬奧會自由式滑雪空中技巧比賽的運動員(含試滑員)。
(二)各單位工作人員按運動員人數4比1配備。
五、競賽辦法:
(一)執行國家體育總局冬季運動管理中心審定的最新競賽規則和裁判員手冊。
(二)參賽人數達到3人的單位,必須參加團體項目比賽後,方可參加個人項目的比賽。
(三)團體項目先於個人項目進行比賽,每隊3人,每個參賽單位限報男、女各一個隊參加。
(四)團體賽的成績由其3人成績之和決定,如中間退出比賽者,則按所餘人員成績計算。
(五)個人規定動作和個人自選動作的第一跳出發順序由抽籤決定,第二跳出發順序按第一跳成績逆序出發。
(六)個人自選動作的比賽,將對部分難度動作在按國際競賽規則評分的基礎上給予額外的加分。具體實施細則另行通知。
(七)競賽日程:
1月18日團體賽:9:00-10:00男子,11:00-12:00女子;
1月19日個人規定動作比賽:9:00-10:00男子,11:00-12:00女子;
1月21日個人自選動作比賽:9:00-10:00男子,11:00-12:00女子。
(注:如天氣變化,日程可作調整)
六、錄取名次與獎勵:
按第十一屆全國冬季運動會競賽規程總則規定執行。
七、報名和報到:
按第十一屆全國冬季運動會競賽規程總則規定執行。
八、裁判員與仲裁委員會:
(一)競賽長、技術代表、裁判長、評分裁判員、計算長、競賽秘書由國家體育總局冬季運動管理中心統一選派。其他裁判員由國家體育總局冬季運動管理中心與承辦單位協商選派。
(二)仲裁委員會人員組成和職責範圍按規則規定執行。
九、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十、本規程的解釋權歸國家體育總局。
責編:盧芳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