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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屆全國冬季運動會跳臺滑雪競賽規程

 

CCTV.com  2008年01月10日 15:39  來源:  

  一、競賽日期和地點:

  2008年1月23~25日在黑龍江省亞布力滑雪場舉行。

  二、參加單位:

  吉林市、通化市、白城市。

  三、競賽項目:

  K90米個人。

  K90米3人團體。

  四、參加辦法:

  (一)參加資格:

  持國家體育總局冬季運動管理中心2007/2008年度註冊證的運動員。

  (二)各單位工作人員按運動員人數4比1配備。

  五、競賽辦法:

  (一)執行國家體育總局冬季運動管理中心審定的最新競賽規則。

  (二)參賽人數達到3人的單位,須參加K90團體比賽後,方可參加K90米項目的比賽。

  (三)K90米糰體先於K90米項目進行比賽,每個參賽單位限報一個隊參加

  (四)競賽日程:

  1月23日10:00,K90米個人;

  1月25日10:00,K90米3人團體。

  (備註:如天氣變化,日期可作調整)

  六、錄取名次與獎勵:

  按第十一屆全國冬季運動會競賽規程總則規定執行。

  七、報名和報到:

  按第十一屆全國冬季運動會競賽規程總則規定執行。

  八、裁判員與仲裁委員會:

  (一)技術代表、競賽長、競賽秘書、跳躍評分裁判員、距離測量長由國家體育總局冬季運動管理中心統一選派。其他裁判員由國家體育總局冬季運動管理中心與承辦單位協商選派。

  (二)仲裁委員會人員組成和職責範圍按規則規定執行。

  九、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十、本規程的解釋權歸國家體育總局。

責編:盧芳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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