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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屆全國冬季運動會越野滑雪競賽規程

 

CCTV.com  2008年01月10日 15:38  來源:  

  一、競賽日期和地點:

  2008年1月19~26日在黑龍江省亞布力滑雪場舉行。

  二、參加單位:

  解放軍、呼倫貝爾市、興安盟、長春市、吉林市、通化市、白山市、哈爾濱市、齊齊哈爾市、雞西市、綏化市、伊春市、黑河市。

  三、競賽項目:

  1、男子:傳統15公里、追逐賽(15公里傳統+15公里自由)、短距離(傳統)、自由50公里、410公里接力;

  2、女子:傳統10公里、追逐賽(7.5公里傳統+7.5公里自由)、短距離(傳統)、自由30公里、45公里接力。

  四、參加辦法:

  (一)參加資格:

  1、在2006/2007年度全國錦標賽或冠軍賽中取得有效成績的運動員,或在2007/2008年度全國錦標賽中取得有效成績的運動員。

  2、各單位可報運動員基數4人。

  (二)各單位工作人員按運動員人數4比1配備。

  五、競賽辦法:

  (一)執行國家體育總局冬季運動管理中心審定的最新競賽規則。

  (二)競賽日程:

  1月19日10:00,男子15Km傳統;

  1月19日13:00,女子10km傳統;

  1月21日10:00,男子追逐賽(15km傳統+15km自由);

  1月21日13:00,女子追逐賽(7.5km傳統+7.5km自由);

  1月22日13:30,男子短距離傳統(資格賽);

  1月22日14:00,女子短距離傳統(資格賽);

  1月24日09:30,男子410km接力;

  1月24日13:00,女子45km接力;

  1月27日09:00,男子50km自由;

  1月27日13:00,女子30km自由。

  (備註:如天氣變化,日期可作調整)

  六、錄取名次與獎勵:

  按第十一屆全國冬季運動會競賽規程總則規定執行。

  七、報名和報到:

  按第十一屆全國冬季運動會競賽規程總則規定執行。

  八、裁判員與仲裁委員會:

  (一)技術代表、競賽長、競賽秘書、場地主管、線路主管、競賽管理及安全主管、計時及數據處理主管由國家體育總局冬季運動管理中心統一選派。其他裁判員由國家體育總局冬季運動管理中心與承辦單位協商選派。

  (二)仲裁委員會人員組成和職責範圍按規則規定執行。

  九、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十、本規程的解釋權歸國家體育總局。

責編:盧芳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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