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7年02月09日 08:21 來源:
信報:昨晚得到的最新消息,國奧隊原計劃當中在英國的第三場熱身賽,因為對手布倫特福德隊提出“取消”申請而被取消。目前國奧隊尚未做好提前回國的準備,依舊留在倫敦周邊的駐地進行訓練。據悉,由於沒有辦理英國保險,球員受傷的醫療費用將由國奧隊自己承擔。
事實上,在與皇家園林巡遊者隊的這次群毆之後,英國媒體當天就給予了大幅“反面報道”,而更有當地媒體以“沒有友誼的友誼賽”為題詳細描述了鬥毆事件的始末,而更為惡劣的是,這場比賽也在倫敦當地的電視台中直播,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也就是在這場比賽的當天下午(比賽在當地時間上午舉行),國奧隊計劃中的第三個對手布倫特福德隊向國奧隊發來“取消比賽”的申請,而國奧隊也很快做出了回應:原則上同意取消比賽。與其説是對手委婉地向國奧隊提出了退賽申請,倒不如説是被國奧隊連續兩場都跟對方拳腳相向而嚇退。
目前雖然有消息稱國奧隊將會提前回國,但記者從國奧隊方面獲悉,他們並沒有收到有關提前回國的通知,這樣,國奧隊將繼續留在倫敦郊區的駐地內進行正常訓練。
此外,據足協有關官員透露,在球隊辦理赴歐洲拉練的手續時,只是辦理了申根國家的相關保險,卻並沒有辦理英國的保險,這樣包括鄭濤、陳濤等人在當地醫院的醫療費用,將只能由國奧隊自己支付。
鄭濤陷入“重圍”
對方主帥老拳打向國奧隊員
群毆過後,緊急救護傷者
【自我反省】
國奧隊連夜向球迷致歉
就在群毆事件發生後不久,在倫敦當地時間7日22時(北京時間昨天7時),國奧隊在下榻的酒店連夜召開新聞發佈會,領隊李曉光、中方教練組組長賈秀全以及第一個參與毆鬥的隊員郜林先後宣讀了三封致歉信,向全國球迷道歉。
國奧隊領隊李曉光表示:“不管起因如何,經過如何,作為領隊,我代表全隊向關心、支持國奧隊的廣大球迷表示歉意。”而談到接下來需要進行的工作,李曉光在致歉信中説:“要在進一步做好隊員思想工作的基礎上,控制好隊員的情緒,深入剖析錯誤的根源,使全隊教練員、運動員、工作人員從思想深處,充分認識到這一有損於中國國奧隊形象事件的嚴重性。”
而作為這起群毆事件的當事人,郜林在發佈會上念自己的道歉信時始終垂著頭:“這件事情的發生,不僅僅對我自己,更重要的是給國奧隊抹了黑,給隊伍造成了極大的不利影響。”郜林接著説:“我還年輕,我一定會把這次事件當作我一生的教訓,我願意接受處罰。”
據記者了解,除了公開向全國球迷致歉之外,國奧隊還總結了這起群毆事件的所有材料第一時間傳送給了中國足協,足協將在主管領導南勇參加完亞足聯會議回國之後,專門召開有關會議研究此事的善後處理。
【國奧動態】
郜林等7人提前回國
昨天,國奧隊助理教練區楚良帶著7名球員先期回國。不過,據了解,這次提前回國的7人並非因為參與那場惡劣的毆鬥而被“遣返”,只是因為球隊精簡人員赴香港參加賀歲杯的需要。
跟隨區楚良提前回國的7名球員分別是趙旭日、劉宇、呂徵、楊程、王曉龍、肖智,以及前天那場群毆的始作俑者郜林。事實上,在對陣皇家園林巡遊者隊的比賽之前,杜伊已經做出了讓這7人提前離隊的決定,理由也是多方面的:郜林是因為國奧隊與申花隊之間有協議,在2月8日前後放郜林返回申花隊並隨隊前往日本進行拉練;楊程、呂徵和王曉龍這三名魯能球員,則同樣是因為足協為了照顧即將征戰亞冠聯賽的魯能俱樂部,從而提前將三人放行。而作為國奧隊後衛線上的一名主力,劉宇則是因為傷病的原因離隊。至於其餘兩人,趙旭日和肖智,則是在這次歐洲拉練過程中,並沒有給杜伊留下非常深刻的好印象。
不過,在送行7人離去的時候,杜伊對他們説:“國奧隊在奧運前的備戰是一個漫長的過程,球隊的大門也隨時向你們敞開。”7名球員提前離隊,這樣,參加香港賀歲杯的18人名單將會在留下的23人當中産生,以目前的情況看,參與前天鬥毆的鄭濤、陳濤、王大雷等隊員的機會已經不大了。
【新聞回放】
對方教練進場參與群毆
前天晚上,中國國奧隊與皇家園林巡遊者預備隊的比賽變成了打鬥場。下半場第32分鐘,郜林的一個動作引發雙方群毆,其中鄭濤遭對方五人拳打腳踢,當場昏迷,下巴骨折;陳濤眼部被打腫,王大雷耳部被打傷。比賽被迫中止,鄭濤被救護車送進醫院,英國警方也開始介入調查。
當時郜林在前場與對方兩名中衛爭高空球,對方有一個小動作,被激怒了的郜林落地之後轉身推了對方一把。但沒想到對方中後衛早有防備,低身躲過郜林的推搡,並順勢將郜林抱了起來,重重摔在地上。頓時形勢亂了起來。國奧隊員見郜林被摔在地,趕緊衝了上去。
毆鬥開始了!鄭濤被對方迎面一拳打在下巴上,應聲倒地。隨後巡遊者5名球員將鄭濤圍住,甚至用足球鞋踢鄭濤。站在郜林不遠處的陳濤也被對方打倒在地,王大雷從本方禁區內衝到事發地點,右側耳部遭到對方一拳。隨後,巡遊者預備隊主教練也衝進場內,一拳迎面擊中8號姜寧的面部後,又回過身來繼續毆打跟上來的國奧替補球員。
是否處罰國奧足協陷入兩難
儘管前天晚上那場令人震驚的鬥毆,國奧隊的球員有多人受傷,但按照正常程序,參與群毆的球員都應該受到足協的嚴厲處罰。然而記者昨天在採訪過程中發現,對於國奧隊這樣一支有些特殊的隊伍,足協在是否下狠手進行處罰的問題上陷入了兩難。
在去年3月8日正式頒布實施《中國足協紀律處罰辦法》中,對於球場暴力事件有著非常明確的相關規定,其中第三章第一節、總第55條就規定:比賽中,參與鬥毆者將被停賽至少6場,並處以至少20000元的罰款。而同樣是第三章,還有一個專門針對各級國家隊隊員違規的處理辦法,其中總第75條第一款就規定:運動員代表各級國家隊或俱樂部隊參加國際比賽,官員或運動員出現違規違紀行為,除國家隊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處理外,將同時參照《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及處罰辦法》中的有關條款給予追加處罰。
按照上述規定,國奧隊員在前天晚上的群毆事件足以被足協予以重罰。但足協在這件事情的處理上卻陷入了兩難。一直到昨天,無論是足協官方還是副主席謝亞龍,都未對如何追究這起群毆事件的相關責任人發表看法,而據足協內部人士透露,由於國奧隊是一支相對“特殊”的隊伍,在備戰2008奧運會的緊要關頭,足協不得不慎重考慮。“畢竟有實力代表國奧隊征戰奧運會的也就這些人,如果真的做出禁賽或者開除這樣的決定,勢必要影響到國奧隊整個的備戰計劃。”
【相關解讀】
對外友誼賽處罰打架有先例
國奧隊此次在這場友誼賽性質的教學賽中發生群毆事件,是否也會受到處罰?雖然惡劣的球場鬥毆事件並不是很多,但從過往的案例中,卻已經有這樣的處罰先例。
2006年初的冬訓期間,當時效力於遼足的徐亮,在一次與朝鮮隊的教學賽當中發生打架事件,而中國足協隨即對徐亮做出了停賽三場並罰款的處罰。當時足協給出的解釋是:儘管只是友誼賽、教學賽,是非正式的比賽,但對於發生在球場上的鬥毆事件,中國足協都有權力按照相關規定去進行處罰。
責編:陶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