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報消息:因認為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權,著名羽毛球運動員董炯將北京燕莎友誼商城有限公司、北京西單太平洋百貨有限公司等7家單位告上法庭,索賠120萬元。昨天,朝陽法院受理了此案。
被告上法庭的7家單位分別是深圳市維爾勝體育用品有限公司、北京北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北辰購物中心、北京華聯商廈股份有限公司安貞分公司、北京燕莎友誼商城有限公司、北京西單太平洋百貨有限公司、北京利生體育商廈運動器械城、北京炫動體育發展有限公司。
董炯訴稱,第一被告深圳市維爾勝體育用品有限公司為“WILSON”品牌羽毛球等運動系列産品在中國的總代理商,其餘6被告為上述産品的經銷商。自2003年1月至2005年6月期間,被告以盈利為目的,未經原告許可,在其生産、銷售的多種規格、型號的羽毛球拍和羽毛球線上使用原告的肖像和簽名。其行為侵犯了原告的肖像權和姓名權並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應承擔停止侵權、賠償損失等法律責任。其餘6被告在銷售時,未盡謹慎審查義務,應與被告深圳市維爾勝體育用品有限公司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朝陽法院將於近日開庭審理此案。
責編:王少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