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布加勒斯特11月10日消息(記者林惠芬):羅馬尼亞政府10日通過反興奮劑條例,對在18個月中連續3次拒絕接受興奮劑檢測的運動員將視情節輕重給予3個月至兩年的禁賽處罰。
羅馬尼亞政府強調,出臺上述條例的目的是為了保護運動員的身心健康、維護國際體育道德和弘揚奧林匹克精神。全國反興奮劑署將具體負責興奮劑檢測事宜,安排檢測時間並確定受檢者名單。
接受檢測的運動員範圍包括:國際級運動員、奧運會和殘奧會參賽者以及各年齡組全國性比賽的參賽者。興奮劑檢測分賽場檢測和賽外檢測兩種。全國反興奮劑署負責確定賽場檢測的受檢者名單,而賽外檢查的對象則通過抽籤或指定的方式確定。
運動員如被確定為賽場檢測對象,事先將接到反興奮劑官員親自送達的一份書面通知;如果是賽外檢查,運動員只有在檢測當天才會被告知。受檢運動員其採集樣本的全過程都將由反興奮劑官員陪同。
責編:譚啟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