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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先欽
宋先欽,男,瑤族,中共黨員,61歲,湖南省辰溪縣後塘瑤族鄉蓮花村原村黨支部書記。
在湖南,有這樣一位“村官”,主動為集體決策失誤承擔全部責任,並歷時10年,舉家還債30余萬。他,就是辰溪縣後塘瑤族鄉蓮花村原村黨支部書記宋先欽。
17年前,時任蓮花村支書的宋先欽,為了改變山村面貌,帶領村民致富,決定借債在村裏興辦一個瓷磚廠。恰在這時,鄉里向蓮花村引薦了一個外地老闆。很快,通過信用社貸款和村民集資,湊足了18.5萬元,蓮花村瓷磚廠在村民的歡聲笑語中誕生了。然而,從外地老闆那裏買來的機器三天兩頭出毛病,廠子運轉不久被迫關閉,外地老闆也不知去向。1991年5月22日,在瓷磚廠的善後處理會上,鄉黨委建議將18.5萬元債務,按責任大小分攤到村幹部和村民身上。方案一宣佈,會場一片哀嘆聲。這時宋先欽站了起來:“我是村支書,辦廠決策失誤,我負全部責任。所有的欠款,由我宋先欽一人償還!”
從此,宋先欽和家人為了這一句鐵骨錚錚的承諾,踏上了一條悲壯漫長的還債之路。宋先欽變賣了自己所有的家産,開始打磚燒窯。為了攢錢,他只能用白菜蘿蔔充當年夜飯,甚至連滿足小孫女吃個雞腿的願望,都含淚等了6年;為了賺錢,他常年起早貪黑,以至因勞累過度從磚窯上倒栽下來,摔斷了3根肋骨。大兒子理解和支持爸爸,説:“爸!這錢你還不了,我還;我還不了,我兒子還!”從此便背起行囊遠赴珠海打工。
2000年10月28日,宋先欽終於還清了連本帶息304600元的債務。10年艱辛的還債歷程,他説:“替村裏還債,我從沒後悔過,我不愧對國家,不愧對組織,不愧對任何一個村民。”
2004年,總政話劇團以宋先欽為原型,編排話劇《黃土謠》在全國巡演;2005年,他獲得全國勞動模範光榮稱號。
責編:田詩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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