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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劍勇
馬劍勇,男,35歲,中共黨員,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助理審判員,二級法官。
作為一名法官,馬劍勇深知肩上的責任。在案件審理中,他堅持法律至上,公正裁判,將“文明司法,用心服務,取信於民”的宗旨貫穿工作始終,努力做到及時辦案、認真辦案。多年來,他審理的案件無一超審限,無一被發回重審或改判。2006年,他審結行政訴訟案件35件,佔全庭案件數的19.4%,辦案數量居全庭第一,超額完成崗位目標責任工作量的150%。行政訴訟案法定審理期限為60日,而這35件案件中,有20件案件在立案後的30日內即予審結,有11件在20日審結。除自己審結的案件之外,他2005年參與合議案件90件,佔全庭案件數的55%,2006年參與合議案件65件,佔全庭案件數的36%。
在辦理行政案件中,馬劍勇面對來自作為案件被告的行政機關的干預,頂住壓力,不畏權,不唯上,始終堅持合法性審查原則,依法審理,公正判決,充分發揮行政審判監督和維護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的作用。多年來,他公正、穩妥、高效地審結了一批在全國和省內影響較大的重點、疑難案件,不僅實現了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統一,而且樹立了行政審判法官公正、廉潔、為民的良好形象。
在辦案過程中,馬劍勇不懼辛苦,不怕麻煩,為了案件得到徹底、妥善解決,他有時會步行十幾公里去鄉間勘查現場、和群眾及基層政府座談,用幾天時間不厭其煩地做當事人的工作,耐心細緻地解答案情有關的法律問題,及時化解社會矛盾,妥善調處每一件糾紛,給群眾一個滿意的答案。
馬劍勇潛心鑽研基礎法學理論和應用法學,撰寫各類學術論文、調研報告60余篇,計50余萬字。其中論文《知識産權歸責原則問題研究》獲全國法院第十五屆學術討論會優秀論文三等獎;論文《淺議司法的形式化》獲全國法院第十六屆學術討論會優秀論文二等獎;論文《解決糾紛還是規則之治》獲全國法院第十七屆學術討論會優秀論文二等獎。幾年來,他還積極承擔全省法院行政審判專業培訓班的授課任務,幫助省直行政機關和地方政府培訓行政執法人員,授課累計200多個課時。
2003年至2006年,馬劍勇連續三年榮立個人三等功。2007年,經組織考察、事跡公示、公眾和評委投票,馬劍勇獲得首屆甘肅省直十大傑出青年榮譽稱號。
責編:田詩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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