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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業愛
張業愛,女,44歲,中共黨員,山東省濟南市槐蔭區西市場辦事處公益崗人員。
多年來,張業愛為了維護人民的利益,義務抓竊賊,協助公安機關破獲刑事大案10多起,抓獲搶包、偷包犯罪嫌疑人76人,向公安機關提供重大破案線索120多條,為群眾挽回經濟損失近7萬元,人稱“泉城女俠”。
她身高不到1.50米、體重只有40多公斤,但她有著一身正氣和堅韌的毅力。她説:“選擇這條路是因為我相信正義必能戰勝邪惡,我這樣做只是為了讓人們少受壞人傷害。”
1997年10月,張業愛到菜市場買菜,遠遠地看到有一群人在圍觀。上前一打聽,原來一名婦女錢包被盜了。當得知被盜錢包裏有這名婦女孩子的畢業證,她的孩子要靠這個去找工作後,張業愛非常氣憤。這件事,如同一根導火索點燃了張業愛心中的正義之火,她下決心要嚴懲盜賊。
張業愛是一位堅強的女性。寒冬臘月裏,為了守候竊賊,她長時間待在零下十幾攝氏度的環境中,臉、耳、手、足等多處凍傷,疤痕至今清晰可見,但從來沒有叫過苦、流過淚。為捉賊,她曾經連續7個小時餓著肚子跟蹤,連水都顧不上喝一口;幾年來她騎壞了5輛自行車,摔壞了兩塊手錶,撕扯爛了7件衣服,穿壞了十多雙鞋,腳板上磨出了近一厘米厚的老繭……可她從來不後悔。
擒拿竊賊僅憑滿腔熱情是不夠的,必須有一定實力。為此,她重新拾起了小時候曾經學過的散打功夫,學會了一些制服竊賊的“絕招”。為加快追趕速度,她學會了從左右兩邊上下自行車。閒下來時,她還記錄並整理捉賊的經過和體會,現在已經記錄了十萬多字。憑藉這些第一手資料和過目不忘的本領,張業愛慢慢練就了一雙“火眼金睛”:在熙熙攘攘的人流中,能一眼發現竊賊的身影。
張業愛家庭經濟條件差,她和下崗的愛人惟一的工作是替別人送牛奶,為此他們每天淩晨3點就要起床工作。可她從來不認為自己捉賊的舉動是不務正業、多管閒事。面對一些人的疑惑和不解,她表示,維持社會治安是每一個人的事,你不管我不管,等著誰來管?難道非要偷到自己頭上才來管嗎?她説:“工作可能會有下崗,但見義勇為永遠都不能下崗!”
2003年12月,張業愛被山東省綜治委授予見義勇為十佳公民榮譽稱號。
責編:劉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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