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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見義勇為模範候選人:李忠定事跡(圖)

CCTV.com  2007年08月30日 13:20  來源:CCTV.com  

    

                                 李忠定

    李忠定,男, 44歲,中共黨員,海南省海口市龍華區大同街道辦事處綜治辦幹部。

    自1990年參加工作以來,李忠定十七年如一日,堅持利用業餘時間為群眾做好事,積極配合公安機關打擊和預防犯罪分子的活動,共抓獲(扭送)搶奪、搶劫、吸毒、販毒、盜竊等各種犯罪嫌疑人1320多名,繳獲一批毒品、現金等贓款、贓物,參與抓獲涉毒人員320人,繳獲毒品300多克。

    2003年的一天,在追捕一名往巷道內逃去的毒販過程中,李忠定突然昏倒。當他醒過來時,藏在死衚同裏無路可逃的毒販悄悄返了回來,李忠定看見了便不顧一切站起來猛撲過去,將其制服,並繳獲了毒品。在去派出所的路上,毒販説:“你剛才不是摔死了嗎?”李忠定説:“只要我能站起來,你就休想跑掉!” 2005年3月,李忠定在海口市龍華路抓捕吸毒人員時,被對方從包中掏出一根鋼制撬棍狠狠打中頭部,雖然被打裂了摩托車頭盔並傷及頭部,但他不顧傷痛,堅持與歹徒搏鬥,最終將其抓獲;2005年2月,在全市統一“清掃”收戒行動中,李忠定與兩名聯防隊員將12名吸毒、盜竊分子抓獲,成功摧毀了市區一吸毒窩點;2005年5月,在兩天內,他抓獲了五名毒販。

    2001年起,李忠定多次組織見義勇為英雄團隊到學校、鄉鎮舉辦講座,弘揚見義勇為精神。幾年來,他先後到醫院看望多位在見義勇為過程中受傷的英雄,為他們捐款。在2003年3月舉辦的見義勇為捐款活動中,他將1個月工資捐到基金會,用自己的實際行動廣泛傳播見義勇為精神。李忠定在抓獲違法犯罪分子的行動中曾5次受傷,他用自己的鮮血保護了國家財物和人民的生命財産安全。

    李忠定先後於1999年、2001年被中宣部、公安部、中華見義勇為基金會授予全國見義勇為先進個人榮譽稱號;2000年被公安部、團中央、全國總工會授予首屆全國十佳保安員榮譽稱號;2003年被評為全國嚴打行動先進個人。

責編:劉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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