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道德模範評選平面媒體投票啟事

全國道德模範評選表彰活動平面媒體投票從9月1日正式開始。公眾可以查詢9月1日的《人民日報》、《光明日報》、《工人日報》、《中國青年報》、《中國青年報》,填寫全國道德模範選票參加投票。平面媒體投票規則附後。

附:

全國道德模範評選平面媒體投票規則

1.候選人代碼由英文大寫字母和阿拉伯數字組成,其中,字母A、B、C、D、E代表道德模範類別,數字(如01~62)代表候選人序號,候選人以姓氏筆畫排序。

2.選票必須填寫投票人姓名和身份證號碼(或軍人證件號碼),16歲以下公民填寫戶口本上的身份證件編號。填寫錯誤、重復填寫或者空白,選票無效。

3.填寫選票時,請用碳素筆或圓珠筆將所選候選人序號後的“○”塗黑,塗黑部分複印無效。

4.每人限填一張選票,所選每類候選人不得超過10人,每張選票所選候選人共計不得超過50人,否則選票無效。

5.受他人委託代投票的,需附有委託人本人簽名的書面委託書。委託書應寫明委託人姓名、身份證號碼,否則選票無效。

6.凡已在網絡上投票者,不得在報紙投票;從人民日報、光明日報、工人日報、中國青年報、中國婦女報上剪下的選票均有效,但每人只限從中選擇一種報紙上的選票投寄一次。

7.選票用A4紙複印有效,但複印的選票必須與原票樣大小一致,不得縮放。

8.一封信件只能投寄一張選票,超出者按一張選票計算。

9.選票請寄至:“全國道德模範選票”專用信箱,郵編:100072。裝有選票的信封必須寫明信件郵發地所在省份。

10.投票應將標有“全國道德模範選票”字樣的統一標識(附後)粘貼在信封正面郵編下方,標識複印有效。

11.投票截止時間:選票在9月9日前(含當日)寄達有效,過期無效。

12.為確保公正性,所有選票必須通過郵局投寄,組委會不接收其他方式運送的選票。如當地郵局通過郵路組織運送,請將選票送至:北京市東城區北京站郵通街1號,北京郵政中心局,聯絡電話:010-65196854/65196855。

附:全國道德模範評選投票信封標識

全國道德模範評選網絡投票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