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某 提問

網友彤彤問

據新聞報道,8月11日,北京市政府正式出臺了積分落戶政策。那麼,作為非京籍在京常住人員之一,我迫切想知道,要滿足哪些條件才可以參加北京的積分落戶呢?

小編答

看到北京的積分落戶政策正式出臺,小編也是很激動。甚至它剛一齣臺,小編就迫不及待地開始研究這個政策了。經過對該政策一點點分析梳理,小編以為,要想參加北京的積分落戶得分三步,而這三步中分別要滿足幾個條件或達到一定指標,小編總結為“2+4+9”。具體情況怎樣?小編來慢慢給您解答吧。

第一步,首先要申領居住證。

《北京市實施<居住證暫行條例>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明確提出,本市將按照國家要求根據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以具有合法穩定就業和合法穩定住所、參加城鎮社會保險年限、連續居住年限等為主要指標,建立積分落戶制度。

而居住證,則是通過積分申請登記常住戶口的證明。這意味著,作為必要條件之一,非京籍常住人口在領取居住證以後,符合本市積分落戶政策的,才可以參與積分落戶。

那麼怎樣才能拿到居住證呢?回答是必須同時滿足2個條件。《辦法》規定,申領人不僅需要滿足“在京居住6個月以上的”條件,同時還要符合在京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等三個條件之一。

其中,“在京有穩定就業”,是指未來可能在本市就業6個月以上;“在京有穩定住所”,是指擁有未來可以在本市居住6個月以上的住所;“在京連續就讀”,是指在本市中、小學取得學籍的就讀以及在本市中等職業學校、普通高等學校和具有研究生培養資格的科研機構取得學籍並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就讀。

第二步,有了居住證還不能參加積分落戶,還得看是否滿足積分落戶資格。

《北京市積分落戶管理辦法(試行)》規定,要逐步有序推進長期在京穩定就業和生活的常住人口落戶工作。為此,申請人申請積分落戶要同時符合4個條件:持有本市居住證、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7年及以上和無刑事犯罪記錄。

小編注意到,2015年12月份發佈的徵求意見稿規定,申請人年齡不得超過45周歲,而如今正式出臺的文件則變更為“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年齡“門檻”明顯放寬。年齡符合要求了,還要看是否在京連續繳納7年社保。到7年了?那麼小編要恭喜你了,注意,是“連續繳納”7年社保哦!

第三步,滿足以上條件,您就可以參加北京的積分落戶了,而這一步則是落戶北京的必經之路,叫“攢積分”。

獲得積分落戶資格後,共有9項具體積分指標,其中2項基礎指標和7項導向指標。

基礎指標為合法穩定就業和合法穩定住所。如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投資辦企業或是個體工商戶,每連續繳社保滿1年可積3分;擁有自有産權的住房每連續住滿1年可以積1分,簽有正式合同並租賃符合登記備案、依法納稅的住所或住單位宿舍,每連續居住滿1年積0.5分。

導向指標則包括教育背景指標、職住區域指標、創新創業指標、納稅指標、年齡指標、榮譽表彰指標和守法記錄指標。

在教育背景中,專科(含高職)可積10.5分、本科學士15分、研究生碩士26分、研究生博士37分。小編注意到,專科畢業生積分較徵求意見稿的9分有所增加,而碩士和博士的分值較徵求意見稿時分別降低了1分和2分。

在年齡指標中,申請人年齡不超過45周歲加20分。

“減分項”共有2條,分別為:有涉稅違法行為記錄的個人、企業法人和個體工商戶經營者,申請積分落戶的,每條記錄最高減12分;申請人在本市因違反有關法律被公安機關處以行政拘留處罰的,每條行政拘留記錄減30分。

走完這三步,你基本離落戶北京的目標很近了。但即使沒有達到要求也不要失望,因為如果沒有達到積分落戶資格,有了《北京市居住證》,你一樣可以在京依法享受3項權利、6個基本公共服務、7種便利。而積分不夠,你還可以通過提高學歷、爭取榮譽表彰等途徑提高積分。

這次出臺的政策沒有細説,具體積多少分才可以落戶,但相信我們不會等太久。北京市有關部門表示,北京落戶分值和落戶規模每年可能有所不同,而這一政策也並非是來京人員落戶北京的唯一渠道。未來,包括積分落戶在內的戶籍制度改革將與首都人口調控目標有效銜接和平衡。我們一起努力吧!

本文參考:
      北京積分落戶政策出臺 滿足4條件可申請 新京報 2016-08-11
      北京10月1日實施“居住證制度” 新民晚報 2016-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