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某 提問

網友emily問

近年來,兒童刑事司法保護工作成效顯著。那麼,當孩子遇到侵害時,我國具體有哪些“武器”可以給予孩子保護呢?

小編答

少年兒童是祖國的未來,是中華民族的希望,也是社會中的弱勢群體。針對近年來侵害未成年人刑事犯罪高發的嚴峻態勢,我國最高人民法院密集出臺司法解釋和規範性文件,併發揮聯動機制,給予未成年人群體措施更有力、程序更嚴謹、領域更全面的充分保護。那麼,在兒童節來臨之際,小編就給您梳理下,在兒童權益刑事司法保護方面,政府所密織的制度之網。

首先,司法解釋方面,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起草發佈《關於依法懲治拐賣婦女兒童犯罪的意見》,構建了“公安機關接到兒童及不滿十八周歲少女失蹤報案必須立即立為刑事案件”、“拐出、拐入、中轉及途經地均有權並應當管轄”、“以非法獲利為目的出賣親生子女以拐賣婦女、兒童罪論處”等多項具有開創性的制度和原則。

該《意見》的發佈解決了長期以來兒童失蹤報案立案管轄難、追責難、懲處力度不夠等諸多難題,並對依法嚴懲和遏制拐賣犯罪起到重要指導作用,堪稱保護未成年合法權益的重要“武器”。

2013年初,最高人民法院&&起草《關於依法懲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見》,並與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共同發佈,集中體現“最高限度保護、最低限度容忍”的指導精神,明確了“姦淫幼女明知認定標準”、“教師、監護人等特殊職責人員性侵從重處罰”、“公共場所當眾猥褻認定”、“校園性侵案件中教育機構民事責任承擔”等一系列重要問題的法律政策適用,受到社會各界好評,對維護未成年合法權益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起草發佈了《關於依法辦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見》,確立了公權力對家庭暴力依法、及時、有效干預,對弱勢群體特殊保護等原則,規範了對家暴行為的發現、干預機制,創設了接報單位負責制,明確了認定家暴案件的罪與非罪、此罪與彼罪的標準,確立了相關的量刑尺度。

作為我國第一個全面反對家庭暴力的刑事司法指導性文件,《關於依法辦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見》獲得社會各界廣泛好評,為反家庭暴力法的出臺做了鋪墊。

上述三份司法政策文件,被社會譽為“當前婦女兒童權益刑事司法保護領域的三部曲”。

近期,針對收買被拐賣婦女、兒童長期以來不受刑事追責等狀況,圍繞刑法新近修訂,最高人民法院又起草了《關於審理拐賣婦女兒童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徵求意見稿)》,將提交最高人民法院審委會討論。

除以上司法解釋和規範性文件,發揮聯動機制,促進各機構、部門協同配合也是保護未成年合法權益的切實舉措。最高人民法院積極探索兒童司法保護與行政、家庭、學校、社會保護相銜接工作機制,並確定10家中、基層法院作為“涉家暴刑事司法改革試點法院”,延伸審判職能,與相關部門協同配合,探索對侵犯婦女兒童權益犯罪的綜合治理和被害人的全面救助保護。

另外,針對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建議研究設立預防懲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聯席會議制度。2016年4月,為加強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國務院已建立了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最高法院建議借鑒相關工作經驗,通過聯席會議制度,調動各方工作積極性,共同研究解決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突出的迫切問題。

保護未成年健康成長歷來是我國政府高度重視的問題,而加強未成年人權益刑事司法保護更是重中之重。相信隨著我國兒童司法保護的日益強化,孩子們生活、成長的環境必將日益健康、安全、和諧。

本文參考:
      孩子,當你遇到侵害時請拿起這件“武器”保護自己 人民法院報 2016-05-31
      為未成年人撐起司法保護傘 人民法院報 2016-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