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某 提問

網友Meko問

2015年7月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規定每年4月15日為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而今年的4月15日,就是首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那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維護國家安全,公民個人具體應該怎麼做呢?

小編答

説起國家安全,可能很多人會先聯想到軍事安全,有的還會想到反間諜、防竊密、FBI等等,覺得維護國家安全真是一件“高大上”的事兒,離自己好遙遠。但事實上,現在“國家安全”早已不限于“保衛國家不受侵略”的意思,它已具有了更豐富的時代內涵和深刻含義,和我們每個人都息息相關。

20多年前,我國曾制定過一部國家安全法,但沒有明確國家安全的含義。2015年7月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對國家安全進行了首次界定,即國家政權、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人民福祉、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國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對處於沒有危險和不受內外威脅的狀態,以及保障持續安全狀態的能力。同時,此法還對政治安全、國土安全、軍事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等11個領域的國家安全任務進行了明確。

僅看國家安全的內涵,您可能還不甚清楚,到底什麼樣的行為算破壞國家安全的行為。小編給您列舉一些,像竊取、洩露國家秘密;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或者煽動人民民主專政政權;境外勢力滲透、破壞、顛覆、分裂活動等等,這些行為,國家不僅會依法懲治,還要防範和制止!

古語有雲:覆巢之下,焉有完卵。國家所有的安全問題,歸根到底都是由人民來感受、決定和評價的,國家長治久安,是人民幸福安康的重要保障。國家不安全,最直接的受害者就是廣大人民群眾。所以,維護國家安全沒有“局外人”,每個人都應該參與到其中,貢獻一份自己的力量。

作為國家安全的直接受益者,我們該如何維護國家安全呢?《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條對此作出了明確的要求:公民和組織應該遵守憲法、法律法規關於國家安全的有關規定;及時報告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線索;如實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證據;為國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條件或者其他協助;向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和有關軍事機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協助;保守所知悉的國家秘密等。

講到這兒,您可能會説,我們都知道“法律紅線不能碰”、“要在日常生活中落實法律要求”,但就是不清楚到底應該如何落實。其實,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在我們的工作和生活中也會有所體現,如,機關單位的電腦內外網不混用,不在內網專用電腦上使用無線網卡、無線鼠標、無線鍵盤等無線設備以及外單位的存儲介質,及時更新殺毒軟體,加強對病毒的防範,不把一些涉密信息隨意發到互聯網上……凡此種種,對於有風險的事情,我們都要高度警惕。

另外,小編再給您舉個維護國家安全的實例。前幾年,我國沿海某省份的一位漁民在捕魚的時候撈出了一個奇怪的東西,起初他以為是大魚,但撈上來仔細一看,根本不是大魚,好像是魚雷。機警的漁民當場就用手機拍下發給了國家安全機關人員,經查,這顆“魚雷”竟是個間諜機器人!

可見,時刻懷有國家安全意識真的很重要吧!而國家設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也正是為了提高每個公民的國家安全意識,教育日當天,相信會有更多內容詳實、形式新穎、便於理解和掌握的維護國家安全方式和大家見面,我們每個人都應認真學習,並內化於心,外化于行。

本文參考:
      為什麼必須要維護國家安全? 新華網 2016-04-13
      維護國家安全,別拿自己當局外人 新華網 2016-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