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進一步拓展中國與歐亞各國的經貿合作潛力,加快推進“一帶一路”建設,進而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央視網專訪全球化智庫(CCG)一帶一路研究院副院長孫曉軍。
上海合作組織(簡稱“上合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是上合組織最高機構,每年舉行一次例會,就組織內所有重大問題作出決定和指示。 2001年6月15日,上合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首次會議在中國上海舉行。會上,六國元首簽署了《上海合作組織成立宣言》,宣告上合組織正式成立。
上合組織框架內合作的特點是“互信、互利、平等、協商、尊重多樣文明,謀求共同發展”。這些被稱作“上海精神”的原則今後仍然是上合組織成員國關係的基礎。 ——摘自《上海合作組織至2025年發展戰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