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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歲大學生嫁給43歲村主任一月半上演離婚"鬧劇"

 

CCTV.com  2009年08月14日 13:22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麗水8月14日電(記者袁爽 通訊員張慶華)剛大學畢業一年的23歲姑娘周小玲(化名)便與大自己20歲的村民主任程某結婚了,但才過了一個半月時間,小玲就將程某告上法庭要求離婚。更離譜的是,庭審剛結束,程某便指使多名親友在法庭門口上演了一齣“鬧劇”,目前,程某已被浙江麗水蓮都法院處以司法拘留15日的處罰。

  6月23日,23歲台州姑娘周小玲將一紙訴狀遞交到法院,請求判決其與43歲的程某離婚。據周小玲講述,其在大學期間即與村民主任程某相識。今年5月8日,剛剛從麗水學院畢業一年的周小玲與整整大了她20歲的程某辦理了結婚登記。可僅僅才過了一個半月時間,周小玲就後悔了。

  8月3日下午,蓮都法院對這起離婚案件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雙方當事人以及雙方親友五十多人到庭參加庭審。“庭審過程還算順利。”主審該案的任法官説,“雙方雖然有些過激言語,但都被及時制止了。”

  當天下午17時許,庭審結束。考慮到雙方當事人情緒不穩定,法官沒有當庭作出判決。

  可當雙方人員陸續準備離開時,衝突發生了。因程某不同意離婚,並要求周小玲“考慮清楚”。在程某授意下,其親友數十人圍住周小玲不允許其離開。而從台州趕來旁聽庭審的十余名周小玲親友嘗試將其拉回。隨後,雙方在法院門廳附近發生推搡,造成原告方2名親友從臺階處滾落受傷,另包括周小玲在內的多人在推搡過程中皮膚擦傷。

  衝突發生後,法警和隨後趕來的110民警迅速介入事件處置。程某等人見有人受傷,迅速逃離了現場。

  8月12日,為維護法庭秩序和司法權威,蓮都法院按照《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對村民主任程某在庭審結束後惡意製造衝突並致使原告周小玲等多人受輕微傷的行為作出了司法拘留15日的處罰決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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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扈玲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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