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溫州7月2日電(記者 袁爽 通訊員 咏法)在浙江永嘉務工的郭某,從小就有個特殊的愛好,試製炸藥。幾次成功後,他變本加厲,竟想做顆定時炸彈。誰知炸彈意外爆炸,整棟樓房震動,房頂被掀開,房間裏一片火海。郭某自己被炸成重傷,被迫切除左手摘除左眼。近日,浙江溫州永嘉縣人民法院以非法製造爆炸物罪,判處郭某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26歲的郭某自小便對玩火藥情有獨鍾,從愛好玩鞭炮、爆竹,發展到自己拆爆竹取來火藥,再自己動手製作簡易的爆炸物。
今年三月份,在永嘉縣一家酒樓做服務員的郭某辭職後,無所事事的他又開始玩起了火藥。剛開始所用的火藥劑量少,威力不大,倒也沒出什麼意外。漸漸地郭某膽子越來越大,放的火藥劑量也越來越多。今年3月10日左右,為了展示自己研製的較大威力的爆炸物,郭某特意拉上自己的三位室友來到偏僻處試驗,結果成功了。欣喜若狂下,郭某萌生了要更上一層樓的的想法,要研製一個定時炸彈。
通過前期準備,3月14日晚8時30分許,郭某在租房內用撿來的啤酒罐裝入煙火劑、黑火藥等物,並用鬧鐘、銅線、電池、導火線等物意欲製造一個可以定時爆炸裝置。8點40分許,郭某安裝工作已經接近尾聲,不料正在這時,一不小心郭某在連接鬧鐘與啤酒罐時,不慎使該爆炸裝置發生爆炸,“轟”的一聲巨響,炸藥爆炸,整棟樓房震動,房頂被掀開,房間裏頓時一片火海。郭某和當時同在房內的侯某以及郭的兩個侄子均被不同程度炸傷。經傷勢鑒定,郭某自己重傷,其餘兩人輕傷,一人輕微傷。經鑒定,爆炸現場的爆炸殘留物中主要檢出Mg、Al、S、Cl、K、Ba元素,符合煙火劑爆炸殘留物元素特徵。
法院認為,郭某違反國家有關爆炸物管理法規,擅自製造爆炸裝置,其行為已構成非法製造爆炸物罪。鋻於郭某能夠自願認罪,予以酌情從輕處罰,故作出如上判決。(完)
相關鏈結:
責編:李秀偉
留言要注意語言文明,此間評論僅代表個人看法 查看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