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網易轉載一篇關於版權代理公司老總詹啟智的報道時,改動原文標題,稱詹啟智為“網絡撞車黨”,結果被詹啟智以名譽受侵犯為由起訴。昨天,豐臺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詹啟智及其北京三面向版權代理有限公司以起訴全國300多家網站而聞名,其訴由基本為網站未經許可轉載其公司享有版權的文章。去年11月,《新世紀週刊》對詹啟智採訪後,對他的行為作了報道,標題為《你被詹啟智告了嗎》。網易轉載此文時,將標題改為《你被“網絡撞車黨”詹啟智告了嗎》。
詹啟智認為,撞車黨是社會上對流氓地痞故意撞別人車敲詐行為的描述。網易將他形容為網絡撞車黨,等於把他當做了網絡無賴流氓,嚴重侵犯了他的名譽權。他要求網易在網站上公開賠禮道歉20天,並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5萬元。
昨天,網易的代理人到庭表示不同意賠償,辯稱其報道沒有侮辱詹啟智。該代理人説,之所以改動標題,是想引發大家對於網絡撞車黨的探討,因為詹啟智的維權行為有社會爭議性。不過,在使用網絡撞車黨時,網站加注了雙引號,意在表示社會觀點,但不表示網易認同這個觀點。該代理人還稱,網易在收到訴狀後,為避免爭議,立刻刪除了這篇文章,因此發佈時間特別短。
詹啟智不同意調解。法官宣佈休庭,將擇日宣判。(記者裴曉蘭)
責編:張仁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