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首頁|搜視|直播|點播|新聞|體育|娛樂|經濟|房産|家居|論壇| 訪談|博客|星播客|網尚文摘

首頁 > 新聞頻道 > 社會新聞 > 正文

定義你的瀏覽字號:

男子用槍托打人過程中槍走火擊斃自己

 

CCTV.com  2008年12月13日 06:57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廣州日報  

  本報珠海訊 (記者陳治家通訊員陳慶基、孫淑麗)鬥毆中搶奪對方的霰彈槍用槍托打對方,結果槍走火擊斃自己,法院以聚眾鬥毆罪輕判對方,死者家屬不服法院已生效判決遂向檢察機關申訴。昨日上午,珠海市檢察院就此案舉行刑事申訴案件公開聽證會,邀請多名來自司法機關以外的代表發表意見。

  據介紹,這是我省首例為申訴人不服法院生效判決申訴而舉行的公開聽證會。

  事件回顧:槍托打人過程中槍走火

  2007年2月,香洲區人民法院刑事判決認定,2006年5月14日淩晨,被告人容某興與歐某明(另案處理)因賭博發生爭執毆打,經現場老鄉勸解平息事態後,被告人容某興與歐某明因賠償醫藥費再次發生爭執。當日16時許,歐某明糾集葉某、鐘某、莊某、吳某、歐某喜、歐某全(均另案處理)等人到香洲食福餐廳約被告人容某興談賠償費事宜。期間,被告人葉某叫莊某、吳某回出租房將“霰彈槍”用塑料袋裝好拿來珠海某餐廳888房,存放于該房空調機後面,準備與被告人容某興等人鬥毆時使用。當日18時許,被告人容某興糾集容某華等人衝進該餐廳888房,對被告人葉某進行毆打時,容某華見莊某到空調機後拿東西,即上前搶先一步搶出空調機後面的裝“霰彈槍”的袋子,抓起來就用來敲打葉某,在用槍托敲打過程中槍走火,容某華頸部中槍,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被告人鐘某即攜帶“霰彈槍”逃離現場。據檢察官介紹,死者用槍托敲打對方時,實際上槍未曾從袋子裏取出。

  為珠海首次申訴公開聽證

  香洲區人民檢察院以聚眾鬥毆罪將被告人葉某、鐘某、容某興提起公訴,香洲區人民法院以聚眾鬥毆罪分別判處葉某有期徒刑3年、鐘某有期徒刑10個月、容某興有期徒刑1年。法院判決後,被害人容某華的妹妹容某英不服,向香洲區檢察院提出申訴。

  珠海市檢察院依據最高檢察院的有關規定,在徵得申訴人同意的情況下,嘗試將容某英刑事申訴案舉行公開聽證會。聽證員多數人的意見,將作為檢察委員會討論案件的重要依據。現場40多人參加聽證旁聽。 (來源:廣州日報)

責編:李二慶

1/1

相關熱詞搜索:

打印本頁 轉發 收藏 關閉 請您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