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網12月3日報道 昨日,禹州市法院開庭審理以祁二偉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以9項罪名一審判處祁二偉有期徒刑20年,其他7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4年到1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經審理查明,自2007年夏,祁二偉組成了以自己為首,以常海鋒、金江濤、趙玉鋒等為骨幹,以耿耀輝、朱東來、張曉雷、馬雲飛等為成員的犯罪組織。
他們制定幫規戒律,以在左手的虎口處刺“蝎子”圖案為標誌(如圖),成立所謂的“蝎子幫”,以蝎子腿數的多少區分幫眾的高低等級。該組織形成後,共進行故意傷害犯罪2次、搶劫犯罪1次、聚眾鬥毆犯罪1次、尋釁滋事犯罪1次、敲詐勒索犯罪2次、非法拘禁犯罪1次、賭博犯罪1次、非法持有槍支犯罪1次,曾糾集200余人參與械鬥,共計造成6人傷殘。禹州法院經審理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責編:孫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