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市京密引水管理處主任李某,利用對工程監理費的控制權,索要“招待費”累計15.8萬餘元。昨天,記者獲悉,李某涉嫌受賄罪被公訴至(北京市)懷柔法院。
李某今年41歲,大學畢業後進入市河湖管理處工作。他從一名技術員做起,很快被提拔為副所長、所長。2002年,他被調到京密引水管理處任主任。李某結識了北京一家水利管理公司的總經理劉某。2005年,他利用對京密引水渠等工程監理費的控制權,向劉某提出要“招待費”的要求。劉某並沒有拒絕,很快將一張價值5萬元的北京裕龍大酒店消費卡送到李某手中。此後,嘗到甜頭的李某又分別在去年和今年,以同樣方式索要兩張消費卡,共計10萬餘元。
據李某交代,他知道索要消費卡是違反黨紀國法的行為,但他覺得除了劉某不會有人知道。李某拿到消費卡後,大部分用於個人和家人享受。(記者王麗娜 通訊員王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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