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昆明八月十五日電(楊洋)經過兩個多月的開庭審理,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十四日對“中國最大網絡賭博案”作出一審宣判,所有被告均被認定構成開設賭場罪。
據了解,這起內地最大的賭博案,涉及賭資金額達八十六點八七億元人民幣,參加賭博的人數以萬計。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從今年六月十二日公開審理此案。
經過多日的審理,昆明中院十四日依法作出一審判決。其中,首犯譚志偉被判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二千萬元;其弟弟譚志滿被判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五百萬元;另外十八名被告也分別獲刑並處罰金。
據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官員介紹,此案是中國建國以來最大的網絡賭博案,其涉案金額之大、參賭人數之多、區域之廣、技術含量之高、影響之大,都創了全國賭博案之最。經審查,這個賭博金字塔的“塔尖”是香港人譚志偉和譚志滿兄弟,兄弟倆從最初的租借他人賭廳發展到後來設立跨國賭博網絡,旗下先後有三千多員工為其工作過。
自一九九九年以來,被告人譚志偉、譚志滿在與中國毗鄰的緬甸邁扎央、木瓜壩等地開設“新東方”賭場,採用現場賭博、網絡電話投注和網絡直接投注等方式,吸引大量中國公民參與賭博。新東方賭場在互聯網上開設了多個賭博網站進行網絡賭博,並秘密將網站服務器託管于廣州、東莞等地。賭場除形式上的點在緬甸境內以外,其餘的諸如賭客和賭場工作人員的來源、網絡線路的秘密租借、車隊的設立、賭客的接送、銀行資金的接轉、網絡服務器的託管與藏匿等,使賭場得以存在、運轉的所有條件均發生在中國境內。
警方偵破此案後,譚志偉和譚志滿等二十多個網絡高級管理人員受到指控。
責編:王文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