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時報訊 (記者 于傑 通訊員 韓雪)豐臺鐵營醫院廚師在明知食堂買的是假鹽的情況下仍用來做飯,結果導致該院職工22人食物中毒。近日,廚師老孫因生産、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
2006年9月21日,豐台區防疫站工作人員到豐臺鐵營醫院食堂進行檢查時,發現該食堂所用的食鹽中含有超標的亞硝酸鹽,係假鹽,遂告知食堂工作人員禁止使用。
2006年9月27日,廚師老孫在該醫院食堂做飯時,在知道食鹽係假鹽的情況下,仍然使用,造成該院職工22人中毒。
老孫事後稱只知道衛生監管部門禁止使用這批食鹽,但不知道使用假鹽的後果,因為以前食堂用這種鹽沒發生過任何異常,所以才繼續使用。
近日,豐台區法院以生産、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罪判處老孫有期徒刑7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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