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錯一句話殺了四個人
東莞一洗頭妹男友帶人當街狂砍髮廊老闆等5人,被判處死刑
南方都市報訊 (記者 李月剛 通訊員 王創輝)只因朋友故意傳錯了一句話,李某鵬以為髮廊老闆陳某要對自己動手,便糾集兩人持刀追砍陳某等人,造成4死1傷的慘劇。
近日,李某鵬被東莞市中院判處死刑。
故意傳錯話又提議殺人
東莞中院判決書稱,李某鵬是東莞市東城區大井頭某髮廊洗頭工夏某的男朋友,陳某是該髮廊的老闆。據夏某供述,“陳老大不喜歡我們女孩與外面的男子有交往和交男朋友”。
2007年5月6日淩晨2時許,夏某在髮廊上班,陳某帶著朋友來髮廊。夏某打電話給黃某,讓他轉告李某鵬晚上不要來髮廊這裡,她這邊有事。黃某則對李某鵬稱陳某等人在髮廊要打他。後陳某等幾人到附近一家燒烤檔吃夜宵,李某鵬則糾集黃某等人在該燒烤店附近吃飯。
3時30分許,黃某提出要打陳某等人,並買回了3把尖刀。黃某在分刀時提議“要搞就搞死他們”,説完又問李某鵬“是不是真的要搞”,李某鵬回答説“是”。
狂砍5人刀都彎了
隨後,李某鵬、黃某、趙某各持一把尖刀到燒烤檔,掀翻陳某消夜的桌子,並持刀追砍陳某、徐某、鄭某、李某、賈某等人。在大井頭路攔住徐某後,李、黃持刀朝徐亂捅亂刺17刀,致徐當場死亡;在距徐某220米處的綠化帶處攔住陳某,朝陳亂捅亂刺15刀,致陳當場死亡;接著又搭乘趙某的車追至人行道上攔住鄭某,將鄭捅倒在地;又追上李某,亂捅亂刺17刀致李倒地。鄭某、李某在送往醫院搶救時死亡,賈某受輕傷。
法院的判決書稱,在砍人過程中,黃某的刀都被砍彎了。當日中午和下午,三人分別被警方抓捕歸案。
挑起矛盾被判無期
法院認為,被告人李某鵬、黃某、趙某持刀肆意追砍亂捅被害人,除被害人鄭某只是被左背部一刀致死外,被害人陳某有15處重創,被害人徐某有17處重創,被害人李某有16處重創致死。作案手段極其兇殘,三人的行為均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依法應予嚴懲。
法院的判決書稱,黃某肆意篡改電話內容,製造矛盾,買刀並激化矛盾;趙某駕車搭乘李某鵬、黃某截停、追砍被害人。三人均是主犯。由於黃某、趙某犯罪時未滿18周歲,依法從輕處罰。
近日,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李某鵬死刑,判處黃某無期徒刑,判處趙某有期徒刑15年。
責編:王玉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