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晚報訊 新聞工作者應該客觀公正地報道新聞事實,而周貴清、劉鴻飚、何廣友3人,在沒有記者證的情況下利用工作之便打起了歪主意。他們以採訪為名,四處尋找一些單位的“軟肋”,以曝光威脅對方,索要封口費。落網後,3人因涉嫌敲詐勒索罪和詐騙罪被雙流縣檢察院提起公訴。昨日,雙流縣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曝光威脅 歪記者勒索“封口費”
檢方查明,周貴清、劉鴻飚、何廣友3人均是新聞從業人員,周貴清、劉鴻飚在《百姓》雜誌社工作,何廣友則是《中國經濟導報》駐四川辦事處主任。去年7月24日下午2時許,周貴清等3人來到雙流縣某鎮,自稱是記者,要對該鎮一工業區存在違法用地等情況進行曝光。迫於威脅,該工業區所屬公司負責人給了3人2.3萬元紅包。
當晚,周貴清、劉鴻飚、何廣友被警方擋獲。經查,周貴清等人此前還分別或共同利用相同手段“吃”過3次錢。
去年6月底,周貴清、何廣友夥同虞明(在逃)來到新津縣某鎮,以記者身份對當地拆遷等問題進行簡單了解後,來到該鎮政府要求採訪。由於沒能從鎮政府敲詐到財物,次日,周貴清寫了《農民失去的不只是土地》一文傳真到該鎮政府。憑這篇文章,周貴清等人最終得到8000元的“封口費”。
檢方查明,2006年11月份,周貴清、劉鴻飚、何廣友曾到雙流縣某鎮勒索了3600元。去年,周貴清、何廣友和虞明多次到宜賓市珙縣某村,稱自己能夠通過報道幫該村解決水庫滲水問題,3人最終“吃”錢1.1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