龐家鈺/資料圖片
蘭州晨報訊 (記者郭玉紅) 12月26日,記者從有關方面獲悉,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甘肅省人民檢察院具體查辦的陜西省政協原副主席龐家鈺貪污腐敗案偵查終結後,交由蘭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審查起訴部門經查對該案作出退查處理,現偵查人員已趕赴陜西省進行補充偵查。 [陜西省政協副主席龐家鈺嚴重違紀被撤職]
現年63歲的龐家鈺是吉林省九台市人,1969年9月參加工作,從1988年10月起,歷任陜西省寶雞市政府秘書長、副市長、市委副書記、市長、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2003年1月任陜西省政協副主席。1997年至1999年間,龐家鈺涉嫌在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收受他人賄賂48萬元;違規批准設立寶雞市財政證券公司寶證公司,導致該公司累計損失達3.16億元;在負責寶雞市馮家山水庫取水工程建設中,嚴重失職瀆職,造成經濟損失1008余萬元;道德敗壞,與有夫之婦保持不正當兩性關係。 [龐家鈺違規批准設立寶證公司損失3.16億]
2006年5月中旬,中紀委專案組進駐寶雞市,對時任陜西省政協副主席的龐家鈺涉嫌貪污腐敗案進行調查。後中紀委分別在北京、寶雞和蘭州設點查辦此案。2007年2月2日,陜西省政協九屆五次會議決定撤銷龐家鈺政協陜西省第九屆委員會副主席職務。2007年2月,龐家鈺被開除黨籍。2007年2月5日,中紀委將案件移交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檢指定由甘肅省人民檢察院辦理此案,該案偵查終結後交由蘭州市檢察院審查起訴。龐家鈺成為陜西省建國以來第一位“落馬”的副省級幹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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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玉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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