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林寫的報警材料,上面按上了她的手印。本報記者韓成良攝 |
本報訊 (記者 韓成良)阿林與男經理吃晚飯,被經理灌了很多酒,打車回家時,經理將喝醉的阿林帶到一旅店想非禮她,被阿林掙脫。阿林于第二天報警,但經理突然離開了公司,現在公司竟以此為由將她辭退。昨天,阿林將此事反映給本報。
[女子]
趁我喝醉把我帶到旅館
昨天中午,記者在長安鎮見到了當事人阿林。她外表秀麗,體型瘦小。阿林介紹,她今年28歲,11月27日到長安該貿易公司上班,做經理助理。其上司是郭經理,今年31歲。“11月29日晚上,我被郭經理拉去和同事吃飯。我平時不會喝酒,但我被經理一再勸酒,喝了大概10玻璃杯啤酒,當時我就迷糊了。10點左右,郭經理、一名副總和我,順路打車返回。半路上副總下了車,郭經理説有事和我説,把我拉到一家旅店,説喜歡我,然後開始撕扯我的衣服。”阿林稱,她使勁反抗。“週旋了1個小時,我説要出去買東西,他沒再攔我,我打車逃離了。”
[經理]
請假一週否認非禮下屬
昨天中午,記者來到阿林上班所在公司。公司負責人介紹,郭經理是10月中旬剛招來的。11月29日晚上他們一起吃飯,之後阿林、郭經理等三人打車回家。“郭經理11月30日上午來電話,問阿林有沒有來上班,説要請假一星期。公司和郭經理通過電話,但對方否認曾對阿林做過什麼。至今郭經理沒來過公司,現在連電話都打不通了。”
阿林説她當天非常害怕,連那個旅館叫什麼,在什麼位置也沒留意。事後第二天她去報警,警方派人到公司調查郭經理後,要求阿林找到事發旅店和其他證據。公司表示,他們會盡力配合警方調查此事。
[律師]
要公司負責無法律依據
阿林介紹,事發後公司竟以此為理由將她辭退。“我是受害者,公司應該對此事負責。”該公司負責人稱,“公司不想因此事受影響。”廣東賦誠律師事務所律師喻長潤稱,該公司因此辭退女事主,情理上説不通,但女事主要求該公司負責也沒有法律依據。
責編:趙德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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