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com消息(360度):不管怎麼説,一死兩命是一場悲劇。儘管悲劇已經過去一個多星期了,但是有關的爭論卻在不斷升溫,由此引發的思考也是多方面的。下面我們就來回顧一下事件的過程。
11月21日,一名叫做肖志軍的湖南衡陽籍男子,將懷孕生病的妻子送到了北京市朝陽醫院京西分院。當時孕婦的情況已經非常危急,需要立即進行剖腹産手術治療。考慮到肖志軍的經濟情況,醫院決定為其開通綠色通道進行欠費治療,但是根據我國《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的規定,肖志軍需要在妻子的手術單上簽字確認,醫院才能對其進行手術。但是,在這樣的危急情況下,不管醫院和其他病人如何勸説,肖志軍就是拒絕在妻子的剖腹産手術單上簽字。
肖志軍:如果簽字的話,醫生就更有理由了,更有理由,更有理由明目張膽,把我老婆整死,可以害死她。我不簽字,他就不敢害死她,我是這樣想的,我有很多無奈。
雖然肖志軍拒絕簽字的理由確實讓人無法理解,但是由於他意識清楚,作為患者家屬,他拒絕簽字就意味著醫院無法單方面給肖志軍的妻子進行手術。
趙院長:因為法律規定,國務院頒布的有個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33條有個規定,在做這種一切醫療,不管是有創無創的醫療情況下,一定要經得患者,患者家屬的同意。
就這樣,在僵持了三個多小時之後,肖志軍依然沒有在妻子的手術單上簽字,醫院也因為管理制度的嚴格規定未能給他的妻子進行手術。最後,肖志軍的妻子李麗雲終於不治身亡,孩子也沒能保住。
責編:石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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