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訊 9月27日,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發佈通知明確,對已利用貸款購買住房、又申請購買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40%。原本決定在昨天公佈房貸操作細則的廣州多家銀行,突然不約而同地拒絕透露房貸細則的具體內容。有消息人士稱,監管部門可能出臺細則嚴格界定第二套房。
就第二套房界定出現爭議,銀行幾乎眾口一詞:凡對涉及無法明確界定“第二套貸款房”的業務,目前暫緩審批,不過並不影響房貸業務正常受理。
由於第二套房貸界定標準存在較多爭議,第二套以上房貸首付和利率可操作空間較大,商業銀行操作細則過松則與政策預期相左,趨緊則可能導致房貸業務下降利潤流失,上述兩方面,都是銀行不願看到的。銀行消息人士昨表示,已準備將第二套房貸實施細則報備人行和銀監,同時將提請有關部門是否能夠出臺進一步明確指引。
銀行:細則仍在最後修改中
昨天,記者向廣州地區的四大銀行以及交行、光大、浦發、中信、招商、深發展、民生、廣發、興業等銀行了解,根據最新的銀行公開口徑,除浦發外,其他銀行均稱操作細則尚未敲定,具體細則仍處於最後修改階段。就第二套房界定出現爭議,眾銀行表示:凡對涉及無法明確界定“第二套貸款房”的業務,目前暫緩審批,不過並不影響房貸業務正常受理。
多家銀行承認,部分房貸業務受到新政第二套房貸定義爭議影響,陷入暫緩審批的僵局。其中,夫妻分別貸款購房、是否視同為一人購房,以及同一人之前房貸已還清再次貸購房,這種情形視同為第幾套房貸?
浦發銀行廣州分行方面明確,以個人為單位查詢人行徵信系統為準,夫妻或家庭其他成員分別借款,可以視為不同一人貸款,而已經結清的貸款,也可不累計進貸款次數。中國銀行廣東分行昨天已拒絕對新政操作規定作出進一步解釋。
市民:細則不出臺不敢買房
各銀行房貸新政操作細則未定,特別是在廣州房貸業務中佔據絕對優勢的四大國有銀行對房貸新政遲遲不肯揭開面紗,急煞了許多準備購房的市民。記者了解到,不少家庭打算在國慶期間購買第二套住房改善家庭居住環境。由於第二套或以上住房貸款無論是首付和利率都是比首套房貸大幅提高,讓他們在買房下定金前不得不三思。
周先生結婚前自己貸款買了一套50平方米的房子,結婚不久小孩出生後,房子根本就不夠住了。國慶前他相中一個90平方米的大房子準備再申請按揭款買下。房貸新政實施後,他原想著用妻子名義再借款買房,以避免多付首付和利息,結果銀行告訴他,現在還沒辦法界定這種貸款是否屬於同一人貸款。面對這種情況,他顯得很無奈:“這幾天售樓小姐老來電催下定金,説再不出手就要被人搶走了。” (記者孔華)
開發商:拿地可分期付款不能分期拿證
國土資源部近日發佈的《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39號令)強調,受讓人必須付清整宗地全部土地出讓金後,方可領取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未按合同繳清土地全部出讓金的,不得按出讓金繳納比例分期發放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書。
昨日,國土資源部有關部門負責人再次解讀規定指出,如果不違反合同約定,開發商拿地還可以分期付款,但不可以分期拿證。記者了解到,廣州目前都規定時間要求受讓人付清全部地價款,並且在付清全部地價款後才能申領《國有土地使用證》。 (記者李婧)
央行:徵信系統可以成功認定第二套房
據《北京晚報》報道,繼北京的招行出臺第二套房信貸細則後,北京的工行、交行、農行等多家銀行也出臺了具體規定。記者了解到,北京各銀行在認定標準上存在不同,尤其是在針對個人和家庭的認定上。有消息人士透露,由於已經出臺“細則”的部分銀行解讀比較寬鬆,監管部門可能會在近期再出臺一道“細則”,標準可能趨嚴。不過記者向央行、銀監會相關部門求證時並沒有得到明確答覆。
央行副行長蘇寧本週一表示,央行徵信系統完全可以成功認定第二套房,“我們擁有覆蓋全國的數據庫,只要貸款人曾經買過第二套房,將完全在這個系統中如實反映出來”,“我們所説的第二套是説針對所有銀行購買的第二套,絕對不會出現貸款人在工行買‘第一套’,又成功在中行再買一個‘第一套’的説法”。
特別提醒
●在新政出臺後申請第二套房貸的人:
如無爭議,均按新政策辦理。
●已簽訂合同尚未獲得貸款的人:
按原合同約定辦理。
●已獲得第二套房貸的人
按原合同約定辦理。
責編:劉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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