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信息産業部發出通知,為了保護消費者的權益,未經用戶同意,電信企業不得擅自給用戶開通全球呼、如意呼、秘書檯、語音信箱、來電提醒、來電寶等業務。如果開通,必須經過用戶同意。另外,如果用戶同意免費使用這些業務,在免費試用期結束後,電信企業必須再次徵得用戶同意才能向用戶繼續提供服務並收費。
-叫停強加於用戶的增值服務話費
記者採訪了北京郵電大學教授、電信業專家闞凱力,他説,過去確實有過電信運營商強加給用戶類似業務的行為。這樣的增值服務在機主不知情或者強加給機主使用,雖然號稱免費,但對於撥叫電話的人即主叫用戶來説,如果用戶佔線或者沒有接電話,就自動轉接該服務,將對主叫用戶産生費用,這無疑損害了主叫用戶的知情權。有的時候,主叫用戶聽到人工服務的介紹就挂機時,其實已産生了電話費,這對主叫用戶來説是極大的傷害。但對電信運營商來説,卻可以日積月累出“巨大的”經濟效益。
-要收費需經主叫用戶操作確認
信息産業部通知中對該業務作出規範:第一,未經用戶同意,電信企業不得擅自給用戶開通上述業務或服務功能。經用戶同意,電信企業免費開展上述業務或服務功能的,免費試用期結束後,須再次徵得用戶同意才能向用戶繼續提供服務並收費。
第二,電信企業在推廣、宣傳或辦理業務時,應明確告知用戶上述業務或服務功能的資費整體構成和收費標準,特別要提醒用戶在設置呼叫轉移後可能産生的相關收費情況。
第三,當主叫用戶呼叫使用了上述業務或服務功能的被叫用戶時,如該業務或服務功能無須主叫用戶操作即可完成(如全球呼、如意呼、來電提醒、來電寶等),電信企業不得向主叫用戶收費。
第四,當主叫用戶呼叫使用了上述業務或服務功能的被叫用戶時,如該業務或服務功能需要主叫用戶操作(按鍵、留言等)才能完成(如語音信箱、秘書檯等),電信企業應向主叫用戶免費播放語音通知,告知其所呼叫的用戶已使用相關業務或服務功能以及收費情況和使用方式,主叫用戶操作確認後,電信企業才能向主叫用戶收取相應費用。若主叫用戶未操作確認而直接挂機,電信企業不得收費。
-最晚應于2008年3月1日實行
據悉,從10月1日開始,各個運營商將開始實行這個規定。如果因系統改造等原因推遲的,最晚應于2008年3月1日開始實行。闞凱力教授表示,從各個細節來看,通知規範了該業務的使用,使得電信資費更合理、透明。
(新華社)
責編:修榮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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